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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雨廊桥,梦幻与现实的博弈——关于对庆元古廊桥保护与开发现状的调研
时间:2015-04-16  来源:  作者:庆元县人民法院课题组  点击数:   分享到:

引  言 

地处国家级生态示范区丽水南部浙闽交界处的庆元县,有着“中国廊桥之乡”的美称,现存古廊桥90多座。据记载,庆元廊桥年代最久的已近千年的历史,大部分在300年左右,最年轻的也有100多年。但由于历史的变迁和人类活动的影响,造成大量廊桥已不复存在。2006年,在超强台风“桑美”来袭之时,庆元9座历经百年风雨的廊桥被山洪冲毁,现场片瓦不存,遗迹全无。此外,一些位于偏僻山野的廊桥因所处位置的特殊性,随着现代交通的发展、古村落的搬迁以及古道的湮灭,使用价值逐渐退化而处于废弃、日晒雨淋、自然消亡的状态。所有这些,都给廊桥保护与开发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难度。 

古廊桥承载着时代的变迁,有着深厚的文化底蕴,通过对廊桥的保护与开发,可以传承廊桥历史价值、文化价值和艺术价值,也使后人了解当地的经济、文化、社会的发展历程,从而使当时的历史发展、社会文明和技术水平得以重现,因此,廊桥也是了解当地区域文化的一个重要载体。此外,对廊桥的保护与历史挖掘,形成整体效应,是政府对外交流、对外交往的宣传名片,也是打造“梦幻廊桥”品牌的必经途径。因此,将古廊桥的保护与开发问题作为研究课题,具有现实意义。为此庆元县人民法院专门成立课题组,深入调研古廊桥的保护与开发工作,走访了当地文物管理部门、执法部门及古廊桥保护与工作组负责人,收集了相关资料,经课题组综合分析研究,形成了本调研报告,以期对庆元古廊桥的保护与开发工作有所贡献。 

一、庆元古廊桥的分布、历史、价值 

廊桥,又称屋桥、风雨桥,是在桥面上盖建廊屋而形成的特殊桥梁,根据建造材料的不同,可以分为木拱、石拱、木平梁等类型。在廊桥家族中,木拱廊桥被誉为“在世界桥梁史中绝无仅有的”品类,它是中国传统木构桥梁中技术含量最高的,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被誉为桥梁中的“活化石”,目前,主要分布在浙闽两省的丽水、温州、南平、宁德等地市。据专家考证,我国民间木拱桥总数仅有100座,其中庆元县现存的就有13座。庆元木拱廊桥萌芽于唐宋,成熟于元代,鼎盛于明代,定型于清代,具有脉络清楚的历史连贯性和自我发展体系。 

据光绪版《庆元县志》记载,当时全县有宋元以来修建的各式廊桥230多座。目前,仍完好保存风格各异的廊桥有90多座,是全国廊桥最多、最集中的县,且价值也最高。庆元古廊桥有着几大全国之最:一是数量最多;二是有全国有确切记年、现存寿命最长的木拱廊桥——如龙桥;三是有全国现存单孔跨度最大的木拱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兰溪桥;四是有全国现存廊屋最长的单孔木拱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黄水长桥;五是有全国史料记载时间最早的木拱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大济甫田桥和双门桥;六是历史沿革全国最具连贯性:宋、元、明、清各个时代的廊桥在庆元境内均有分布。2005年9月,座落于庆元县竹口镇的后坑桥荣获“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亚太地区文化遗产保护卓越奖”。2008年1月,庆元被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命名为“中国廊桥之乡”;2009年,木拱桥营造技艺被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急需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2012年10月,由浙江省庆元县、泰顺县、景宁县,福建省寿宁县、周宁县、屏南县、政和县联合申报的“闽浙木拱廊桥”被国家文物局列入《中国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庆元县如龙桥、咏归桥、半路亭桥入选。 

二、庆元古廊桥保护与开发现状分析 

(一)古廊桥保护与开发工作在探索中发展 

藏身于山山水水间的众多廊桥,无疑为庆元传统文化增添了许多内涵,成为庆元的文化瑰宝,它早已远远超出了桥的交通功能,是菇乡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笔巨大的精神财富和物质财富。近几年,庆元县委、县政府在廊桥保护与开发方面作出了一些探索。 

1.完善政策体系。一方面,出台相应政策。2010年,在《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的基础上,颁布并实施了《庆元县廊桥保护管理办法(试行)》;根据属地管理的原则,县政府曾两度与各乡镇部门签订廊桥保护责任状,并在廊桥所在村设立文物保护管理小组,对县级以上保护管理点的古廊桥配置文物保护管理员,且与其签订文物保护责任状。另一方面,加强区域合作与申遗进程。2004年,庆元县举办了浙闽木拱廊桥保护与开发研讨会,并与相关县市联合签署《关于开展浙闽两省木拱廊桥保护研究与开发区域合作的倡议书》;2005年,后坑木拱廊桥保护项目荣获“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亚太地区文化遗产保护卓越奖”;2008年,“庆元木拱桥传统营造技艺”被国务院公布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之一;2011年12月1日,在首届中国木拱廊桥保护与申遗县市联盟席会议上,浙闽8县市签订备忘录,决定“抱团”开展木拱廊桥申报世界文化遗产的工作;2013年5月,以如龙桥为代表的十座古廊桥被列入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 

2.加强宣传工作。县委、县政府不仅把廊桥作为宝贵的文化财富,更视为经济发展的有效载体,一方面,相继举办《梦幻廊桥》专题摄影展、拍摄廊桥纪录片和以廊桥为主题的影视片、建立“廊桥文化教育基地”等活动,开发了廊桥文化乡土教材等。中央电视台《走遍中国》、浙江卫视《亚妮专访》等栏目相继对“庆元古廊桥”作了专题采访。另一方面,出版发行《庆元廊桥》、《中国廊桥之都——庆元》、《菇乡遗韵》等书籍,并先后制作了廊桥IP电话卡、廊桥扑克和名片进行宣传。2011年12月2日,中国庆元廊桥博物馆落成开放,对廊桥的发展历史、营造技艺、文化内涵、自然人文、文化保护等进行全方位展示,成为庆元县向外宣传廊桥文化的窗口。通过上述举措,庆元廊桥知名度得到进一步提高。 

(二)庆元古廊桥保护与开发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通过对古廊桥的保护与开发,庆元古廊桥的价值逐渐显现,廊桥文化得到了传承和弘扬,但在具体的保护与开发过程中,仍然存在诸多问题。 

1.管理机制不健全。古廊桥作为文物保护单位,需要健全的管理机制。当前,作为主管文物保护工作的局级机关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下简称文广新局),但文广新局职能众多,不仅承担着指导、协调和服务文化艺术、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等事业的职能,还承担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等。为了更好地做好文物保护工作,县里还专门设置了文物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分别由分管副县长、文广新局局长兼办公室主任、副主任。但在调研中发现,文物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存在编制严重不足的现象,除了主任、副主任外,只有一个职员编制,负责公文撰写、文件收发等,对文物保护工作未能起到实质性的作用。此外,文物监察大队作为文物保护的执法机构,与管理机关缺乏有效衔接,未能形成良好的联动机制。 

2.古廊桥开发不够科学、合理。一是保护与开发之间存在冲突。作为古廊桥的开发,现阶段主要表现为廊桥旅游资源的开发上。庆元廊桥博物馆的落成,开创了中国廊桥博物馆的先河,它全方位地向外地游人展示了庆元廊桥的发展历史、营造技艺、文化内涵等。但要领略古廊桥的神奇和壮观,更多游人选择前往廊桥所在地。而随着游客的增多,廊桥本体、附近溪流水域、周边古树名木等生态环境时有破坏,这已成为古廊桥保护进程中所面临的新问题。因此,如何缓解保护与开发之间的冲突,促进两者齐头并进,成为当前政府亟需解决的难题。二是未能对古廊桥进行深刻的文化挖掘,赋以每座古廊桥应有的价值。如庆元廊桥多分布于偏远山区,外地游客往往经历舟车劳顿,花上七八个小时的车程,为的只是“十分钟”的“一睹其真貌”,在现场,对于古廊桥的特殊构造、营造技艺、历史文化、周边环境等却未能得到详细的了解,不能真正领会古廊桥的高度价值所在。三是民间修建廊桥过于泛滥。当前民众自发修建廊桥已逐渐成为当地的一种趋势,它是廊桥开发进程中的一项重要内容。这种自发性的廊桥修建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廊桥营造技艺的传承及文化宣传,但修建过程存在诸多问题,如工程质量、技术方面等都缺乏相应的监督机制,且这种不计成本地大肆修建在某种程度上造成了资源浪费。 

3.修缮过程不规范。由于古廊桥通常历史悠久,经历岁月的侵蚀,修缮工作成为保护古廊桥的一项系统工程。当前,对于国家级、省级、县级保护的古廊桥,均有严格的修缮审批程序,尤其是前两者,必须首先制定方案,经专家论证,由国家、省级文物局审批,并确定由具有省级以上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修缮。但实践中,中标的施工单位对古建筑的修建大多不够专业,在具体的修缮过程中仍然需要专业的师傅进行指导。当地修建古廊桥的专业传承师傅仅有两名,其他的大多属于民间普通木匠,并不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由于缺乏监管力度及工作进程所需,当地这些普通工匠也会参与到古廊桥的主体修缮工作中来,严重影响了古廊桥修缮的质量。调研中发现,在已修缮的几座古廊桥中,屋顶的“挑角”出现了风貌一致的现象,但据史料记载,每座古廊桥都应是各具特色,因此,这对于古廊桥原貌的恢复有着严重的影响。此外,对于分布于县内的其他古廊桥,其修缮工作更是缺乏严格的招、投标机制,有些甚至在修缮过程中使用了铁钉、琉璃瓦等现代化工具,使得古廊桥不再“古老”,充满了现代化气息。 

4.保护规划体系不完善。庆元地处浙西南山区,廊桥分布较散,且多处交通不便的山区,配套设施落后,加大了廊桥保护的难度。而木拱廊桥由于年久失修,大部分已进入修缮时期。由于人力、物力所限,政府在保护过程中,只能将资金、技术等资源集中在保护几座知名度较高且具有代表性的廊桥上,对一些偏远、人迹罕至的廊桥则相应的疏忽了,导致保护难以形成合力,未能形成规模化保护。此外,农民生产生活、政府公共建设性项目规划等都与古廊桥的保护息息相关,实践中会存在一定的冲突,所有这些都需要相关的制度性规定予以保障。但目前相关部门尚未制订科学、合理的规划,加大了古廊桥的保护难度。 

5.缺乏良好的司法环境。(1)群众文物保护法律观念淡薄。我国当前的司法体制不断健全,但在老百姓的心中,仍然有“硬法”与“软法”之分,文物保护法在百姓心中即是“软法”。如2001年在竹口镇上垟窑址即发生了一起盗掘古文化遗址犯罪案件,当事人被判处十年刑罚,为此付出了惨重的代价。此外,在新农村建设进程不断推进的现状下,古廊桥保护与当地群众的生产、生活发生了一定程度上的冲突,加上缺乏相应的保护配套措施,在此情况下,群众往往不理解古廊桥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对古廊桥及周边环境造成了严重影响,给古廊桥保护工作带来了很大难度。(2)相关部门之间缺乏高效的联动机制。当前,对于古廊桥的保护与开发,管理单位、执法机构较单一,势单力薄,如文物保护的宣传主体仅限于文保机构,司法等部门也仅停留于事后惩戒,并未能从预防上提前将文物保护工作提上日程,各部门之间未能形成合力。 

三、庆元古廊桥保护与开发对策 

古廊桥的保护是一个整体性、规划性的过程,需要政府、文化机构及社会力量的共同参与,并通过法律法规的完善,执法机制、政策导向和公共服务的不断健全,建立良好的保护体系。在保护过程中,应遵循一般文物古建筑保护的基本原则,即保护古廊桥历史文化的真实性,保持和维护风貌环境的整体性,保留遗产旅游规划的可读性,坚持发展可持续性。 

(一) 强化政府职能,加强古廊桥保护力量 

古廊桥作为文物保护范畴,其与其他文物保护有着一定的共性,同属于相关的文物保护机构管理。要加强对古廊桥的保护,应做到以下几点:一是切实发挥文物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简称文管办)的文物保护管理职能。当前最迫切的问题在于文管办的人员编制严重不足,使得该机构形同虚设,未能真正发挥文物保护职能。因此,针对当地文物保护的现状,适当地增加人员编制,分配专项管理职能,如对古廊桥的保护与古村落的保护应由不同的人员负责,这有利于将各项专项保护措施落实到位,起到实效。此外,应理顺文管办与文广新局之间的关系,明确各部门之间的职责,以免出现相互推诿的现象。二是增设文物保护管理所。在文广新局下设文物保护管理所,具体负责宣传文物法律、法规和政策,加强文物保护知识的普及与宣传工作,努力增强群众的文物保护意识,研究制订所管辖文物的保护、维修和利用计划等。三是以廊桥博物馆为依托,加强廊桥文化的宣传。古廊桥的保护与廊桥文化的宣传紧密相连, 

庆元廊桥博物馆的设立无疑为古廊桥文化的宣传提供了宽广的平台,是打造“梦幻廊桥”品牌的成功举措。但要加强文化宣传,应从长期性、整体性角度出发,将廊桥文化宣传到全省、全国乃至世界。除了当前所作的努力外,还可定期举行廊桥文化旅游节、书画展览等,将廊桥文化宣传提高到新的层次。 

(二)以保护为第一位,适度、合理地加大开发力度 

古廊桥作为文物遗产,具有不可再生性的特点,这就决定了必须始终把保护放在第一位,保持遗产的真实性、完整性原则,反对任意改动遗产本身及周边环境。在强调保护古廊桥文化遗产的同时,并不是反对旅游开发,但开发必须是适度、科学、合理的,不能以牺牲生态环境、牺牲古廊桥整体形象为代价。一是鉴于游客的不断增多,古廊桥的承载能力必须纳入保护规划中,可通过采取核载承重试验得出每座古廊桥的承载能力,并将该结论加以告示。二是切实保护古廊桥的格局风貌及相关联的溪流水域,古廊桥周边的古道、古村落等古廊桥所依托的山水、地貌、风景以及古树名木等自然、地理、生态环境。因此,政府相关部门在制定古廊桥保护与规划过程中,应正确处理廊桥保护与旅游开发的关系,进行适度、科学地开发。三是为了更好地让外地游人理解古廊桥所蕴育的文化内涵,需从多方面进行努力,如每座古廊桥营造技艺的详细介绍、历史文化的挖掘、周边环境的保护、专业导游团队的培养等,这样既可以使更多的人真正认识到古廊桥文化遗产的价值,又可以促进当地经济的和谐发展。四是新廊桥的修建应立足于营造技艺的传承,文化的推广,不可过于泛滥。调研中发现,古廊桥的旁边大多都重新修建了一座便于车辆通行的水泥桥,这足以证明随着时代的发展,廊桥已成为一种文化的代表,其交通功能已逐渐丧失,新廊桥的修建应持理性的态度,不可再不计成本地大肆修建。 

(三)加强监管力度,规范古廊桥修缮工程 

古廊桥的修缮工作是保护过程中最为核心的问题,它关系到古廊桥历史、艺术与科学价值的再现。而作为经历上百年风雨沧桑的古廊桥大多已处于极需修缮的阶段,作为各种级别保护点的古廊桥,其修缮工作虽有一套严格的审批机制,但实践中仍然存在诸多问题。因此,加强监管力度,规范古廊桥的具体修缮工作,成为政府当前亟需解决的问题之一。一是对于国家级、省级保护的古廊桥,虽然有一套严格的修缮审批机制,但现实操作中施工队伍却缺乏专业的古廊桥技艺专家。针对此,可通过聘请当地的专业传承师傅作为施工单位“监理”的方式,得到有力地指导,尽可能使得修缮后的廊桥贴近原貌。二是对于其他古廊桥的修复,应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完善招投标机制,加强标后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健全,建立建设工程公示制度、建立诚信信用体系,按照守法经营、诚实守信、失信必惩、保障有力的原则,营造良好的市场诚信环境。 

(四)进一步明确政策导向,形成有效的廊桥保护与开发机制 

廊桥的保护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制订保护规划,划定保护范围、落实资金、确保专门机构专人负责,并形成机制,使保护工作成为常态。因此,政府相关部门应进一步明确政策导向,做到以下几点:一是在现有古廊桥的普查工作基础上,制定保护规划,根据古廊桥的地理分布,划定保护范围,建立科学、合理的评价机制,对每座古廊桥的价值进行分析、研究,并据此分配保护资金、确定专人(文物保护管理员)负责,并配以相应的奖惩措施。二是应明确古廊桥所在地乡镇党委政府的职责,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将古廊桥保护工作纳入乡镇领导职责范围之内,并将保护成效作为考核政绩的标准之一。三是避免公共建设性项目与廊桥保护之间的冲突,以古廊桥保护工作为先,科学、合理地制订公共建设项目规划,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四是动员全社会力量的参与,营造“保护廊桥,你我同行”的良好氛围。借助当前民众热心修建廊桥的契机,适当地进行引导,让更多的民众认识到古廊桥的价值所在,将打造“梦幻廊桥”品牌的观念深入人心。五是重视古廊桥保护与开发专业人才的培养与传承。随着时代变迁及观念的变化,越来越多的年轻人不再从事该两种行业,廊桥传统技艺的传承成为当前廊桥保护与开发过程中的又一难题。因此,政府应重视廊桥代表性传承人的申请和推荐活动,建立传承人奖励制度,提高知名度,并积极开展传承活动,培养后继人才。 

(五)加强法律宣传与执法力度,营造良好的司法环境 

针对当前民众文物保护法律观念淡薄、破坏文物的违法行为时有发生的现状,营造一个良好的司法环境,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已迫在眉睫。一是拓宽文物保护法宣传渠道。在文保机构宣传的基础上,通过 

新闻媒体、著书、口传等多种形式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转变理念,加强司法部门从预防角度对破坏文物违法犯罪行为进行宣传,如以巡回宣讲等方式到古廊桥所在地进行该类犯罪行为案例的宣讲,转变文物保护法在民众以及某些部门领导心中的“软法”概念,让其认识到文物保护的重要性及法律法规的威慑力。二是加强各相关部门之间的执法联动。当前,古廊桥的保护与开发工作,与当地农民日常的生产生活经常会出现冲突,如古廊桥上神龛以及其他易燃易爆物品的放置、保护红线内建筑物的建造、机耕路的修建等,对古廊桥的保护均造成了严重影响。为了加大对破坏古廊桥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文广新局、文物监察大队、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等各单位之间应加强配合,形成高效的联动执法机制,构成犯罪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是加强资金监管与落实。在廊桥保护与开发过程中,资金的监管与落实至关重要。为了确保用好保护资金,保证保护与开发工程的质量和人员廉洁,应发挥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作用,对保护工作进行可行性研究,对工程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程监督,从而预防在保护与开发工作中产生资金被挪用、贪污及利用工程受贿等现象的产生。 

四、结语 

庆元,作为“中国廊桥之乡”,已逐渐被外界所认识与熟知,“梦幻廊桥”的品牌逐渐打响。但廊桥这一不可移动的文物,经过千百年的侵蚀,如果不加强保护很可能会从我们这一代人眼前消失。廊桥的保护需要政府相关部门的整体规划,各部门及社会力量的共同参与,形成合力。为了让廊桥这一古老遗迹不受到破坏,重放异彩,我们应做到保护与开发齐头并进,正确处理好保护与开发的关系,科学规划、合理设计,将廊桥这一文化遗产世代传承。 

注:课题主持人:陈有南  庆元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成  员: 杨忠明  庆元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叶 莲 庆元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应利静 庆元县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刘 宁 庆元县人民法院法警;郎文盈  庆元县人民法院民二庭审判员

此文曾在《丽水法学》2014年第2期上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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