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气预报: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设为主页 加入收藏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庆元县 > 巾帼文明岗 > 创建制度
创建岗基本情况介绍
时间:2015-10-21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分享到:

庆元县人民法院内设政治处、办公室、纪检监察室、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一庭、民二庭、行政审判庭、执行局、审判监督庭、司法警察大队、审判服务保障中心等12个部门。庆元县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的主要职责是对本院依法受理的各类案件进行审查立案和登记立案,负责诉前财产保全和部分诉讼财产保全以及诉前证据保全等措施的实施,依法审判公示催告和督促程序案件,核收预交案件的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负责司法救助和本院的案件流程管理工作,处理来信来访和调处涉诉上访案件,办理判后答疑工作和其他有关的告诉等工作事项。是法院唯一的窗口部门,同时也是当事人寻求法院救济的第一道程序。其主要工作包括:(一)、对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进行立案庭统一立案、收费。对于不符合立案条件的告知当事人向有关部门申请解决。对于当事人坚持起诉的裁定驳回起诉。(二)、计算预收当事人交纳的案件受理费用。(三)、对于当事人申请诉前保全,及在案件移交业务庭前,当事人申请诉讼保全的案件。(四)、对一些特殊程序的案件,包括申请支付令、申请公示催告等特殊程序案件,进行全面的案件评查,找出存在的问题,纠正存在的错误。(五)、负责信访案件的接待、落实情况,把每月案件落实情况,汇总成法院信息上报县委督查室和信访局。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下一篇:下面没有链接了
上一篇:创建计划
主办:庆元县人民法院  地址:丽水市庆元县松源镇濛洲街199号
建议使用IE6以上,1024×768 以上分辨率浏览本站
浙ICP备19043242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