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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元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2011年)
时间:2013-03-14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分享到:

庆元县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文件(16

庆元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2228日在庆元县

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庆元县人民法院院长  陈有南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庆元县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人员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县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县人民法院在县委的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上级法院监督指导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紧紧把握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和司法需求,坚持“三个至上”,落实“三项承诺”,践行“八项司法”,全面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五年来,受理案件数由2007年的1276件(含旧存,下同)上升到2011年的1668件,共计受理7123件,结案数由2007年的1156件上升到2011年的1578件,共计办结7033件;结案标的额3.4亿元。

一、坚持服务大局,积极优化发展环境

前瞻研究应对措施。针对金融危机时期我县中小企业发展面临的融资难、担保难、用工难等突出问题,我院出台了《关于为中小企业创业创新发展提供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见》,积极保障和促进我县中小企业发展、推进我县经济转型升级。积极开展林权改革重点课题调研,形成的《林权流转改革相关法律问题》《关于人民法院为林权改革提供司法保障》等调研课题报告得到省高院齐奇院长、县委、县政府领导的批示肯定

延伸司法服务职能。促进庆元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人民法院责任重大。我院全面树立服务经济、促进发展、关注民生、以人为本的大局意识,贯彻落实“工业经济服务年”、“作风建设年”等活动的部署和要求,积极参与高速公路、旧城改造、新区开发等重大项目建设,围绕项目建设中可能出现的矛盾纠纷,在源头预防上下功夫。选派业务骨干担任乡镇村平安助理,开展普法宣传及维稳工作。

妥善处理涉企纠纷。配合政府做好资金断链企业的处置工作,对民间借贷、企业间借款及金融纠纷案件,把握好裁判尺度,注重互利共赢,多用调解、和解手段,真正做到案结事了。慎用查封、冻结、扣押等强制措施,最大限度避免企业因陷入纠纷加重经营困难,尽可能维持有发展前景的困难企业和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存。五年来共审结金融类、涉企债务类、民间借贷类案件1152件,审结企业破产案件3件。

二、抓好执法办案,促进社会矛盾化解

宽严相济惩处罪犯,维护社会安定五年来共受理刑事案件496件,审结493件,判处罪犯695人,其中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153人,为国家、集体、个人挽回经济损失308.8万元。突出打击重点,依法严惩杀人、绑架、抢劫、抢夺、强奸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刑事犯罪,审结上述案件2848人。依法惩处严重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审结此类案件1620人。积极参与反腐败斗争,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案件5667人,其中科级以上15人。依法落实从宽政策,对307名被告人适用缓刑,其中,对28名未成年被告人依法免予刑事处罚或适用非监禁刑。

稳妥化解民商纠纷,促进社会和谐。五年来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3805件,审结3753件。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妥善处理涉及离婚、抚养、赡养、继承等婚姻家庭纠纷案件,共审理此类案件1122件;公正审理各类合同纠纷,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共审理此类案件1980件;注重审理好物权纠纷案件,切实保护国家、集体、个人的合法权益不受非法侵害,有力地制裁了违法侵权行为,共审理此类案件703件。以“定纷止争”、“案结事了人和”为目标,贯彻落实“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原则,做到每案必调,重特大群体性案件、恶性“民转刑”案件和集体上访案件为零,共调撤各类民商事纠纷案件1696件,调撤率为45.2%

认真处理行政争议,促进依法行政。五年来共受理一审行政案件44件,审结43件,既有力地支持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又维护了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加大非诉执行案件的执行力度,审查非诉行政执行案件151件。积极开展征收社会抚养费等非诉行政案件审查,共执行征收社会抚养费案件103件,征收社会抚养费207.5万元。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推行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5年来,在我院开庭审理的行政案件中,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率为42.1%。通过召开联席会议等形式,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和联系;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对审判中发现的行政管理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

努力破解执行难题,保障胜诉权益。五年来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2627件,执结2593件,执行到位标的额7901.4万元。加强执行工作管理,建立执行质效评估数据周报制度和信息反馈制度。同时优化内设机构,在全市法院率先完成执行“一庭三科”的配置,对执行实施权、裁决权等职责进行了重新划定,进一步明确职能,提高执行效率。以执行征信、执行查控、执行惩戒、执行监督、执行保障五大系统建设为抓手,与金融、建设、国土、公安、工商等部门加强建设执行联动机制,一批群体性和矛盾易激化的案件得以妥善处理。积极开展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通过网络、电视、报刊等媒体曝光了一批典型“老赖”案件,首例涉嫌非法处置查封财产罪的案件已移送县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切实改变被执行人规避执行、严重影响执行秩序和效果的现状。

妥善解决群众诉求,强化信访工作。高度重视奥运会、世博会、县香菇节等重要节庆假日期间安保维稳工作,关注群众利益诉求,落实判后答疑制度,尽力预防和减少涉诉上访,确保信访案件得到及时、公正处理。畅通群众诉求渠道,进一步落实申诉、信访接待制度,实行院领导轮流接访、庭长轮流值周制度,对来访群众热情接待,积极疏导,对各类来信,做到及时办理,认真答复,确保事事有回音。五年来共处理群众来信87件次,来访54人次,没有发生因接待不周等问题而引起矛盾激化、越级上访事件。经过不懈努力,我院列入省涉诉信访所有积案均已提前得到妥善化解。

三、践行司法为民,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强化诉调衔接,多元解决纠纷。落实“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原则,认真贯彻市中院《关于深化完善诉调对接机制的指导意见》,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参与调解的优势作用,着力推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的大调解工作体系建设。不断创新和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努力形成化解社会矛盾的整体合力。进一步加大对人民调解的指导和支持力度,在立案大厅设立“司法调解中心”和“人民调解工作室”,突出便民利民,及时为群众排忧解难。

坚持民本司法,保障民生权益。发挥导诉立案、信访接待、诉前调解及判后答疑等功能,推行来信立案、上门立案、预约立案等机制,立案大厅被省高院评为“文明窗口。落实各种便民诉讼措施,最大限度方便当事人诉讼,推行简案速裁,减轻当事人诉累。积极开展巡回审判工作,设立交通巡回法庭,坚持现场办公,快速调处纠纷,最大限度实现案结事了,及时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2011年受理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139件,审结130件,调撤111件,调撤率达85.6%,而且全部履行完毕,达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高度统一,先后被《丽水日报》等多家媒体报道。进一步完善困难当事人司法救助机制,五年来共依法批准缓、减、免交诉讼费80余万元,对特困申请执行人、刑事案件被害人进行司法救助,共计发放司法救助金51.3万元,切实解决因被执行人无履行能力导致生活严重受影响的当事人的日常生活困难。认真贯彻省高院《关于扩大刑事案件被告人指定辩护范围的通知》要求,充分保障刑事案件被告人的辩护权,确保打击犯罪和保障人权、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的有机统一。

推行阳光司法,加强民意沟通。我院全面落实最高院、省高院关于司法公开的要求,结合本院实际,出台关于立案、庭审、执行、听证、裁判文书、审务等六项公开实施细则。组织开展“公众开放日”活动,仅2011年就开展了六次,邀请了350余名社区干部群众和学生参观法院,旁听庭审,精选案例普及法律知识,比如首例醉驾刑事案件,邀请了驾校学员和社区群众100多人参加旁听庭审,进一步发挥法律的震慑作用。积极推进量刑规范化,进一步实现量刑的公正与均衡,推动司法公正的良性运转,提高法院的公信力和权威性。利用节假日休息时间,以法律咨询、普法讲座、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开展法官“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等宣传服务活动,五年来在各级媒体刊发法制宣传稿件280多篇,介绍诉讼程序,普及法律知识,取得良好效果。加强改进舆情应对策略,积极引导社会尊重法律。重视法院门户网站建设,在省高院针对全省法院门户网站的检查评比中,我院门户网站位列第一档。2011我院阳光司法建设已顺利通过省高院逐项检查验收。

四、强化监督管理,提升审判质量效率

细化审判管理,提升办案质效。我院按照省高院要求,建立审判执行案件质效评估体系,重新修订完善了《案件审理流程管理规则》《执行案件流程管理办法》,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实时掌握办案运行态势。特别是2010年以来,我院结合“审判质量效率年”活动,加强以质效评估体系建设为核心的审判管理,办案质效提升到全省中上游水平,至2011年底,审判同期结案率为101.7%,居全省法院第12名,全市第3名;结案率为94.6%,居全省法院第18名,全市第5名;民事调解案件自动履行率为88.6%,居全省法院第6名,全市第1名;执行同期结案率为101.7%,居全省法院第21名,全市第4名,多次得到省高院领导的批示表扬。通过对案件的常规、专项与重点评查等形式,强化干警工作职责,促进办案质量提高,五年来共评查案件6359件,及时发现并纠正一些不规范的做法。加强对发回重审、改判案件质量的评查评析,纠正差错案件,共依法受理再审案件20件,审结20件,其中维持10件,改判5件,调解撤诉5件。2011年,我们扎实开展“归档报结”工作,从根本上解决了案卷归档久拖积弊,全年归档报结率为99.6%居全省法院第6名,全市第3名。

自觉接受监督,彰显司法公信。主动向人大常委会汇报法院重要工作和重大案件审判执行情况,认真落实常委会决议和审议意见。落实院领导定向分级联络人大代表工作制度,加强与代表、委员的沟通联系,五年来共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150多人次视察法院、旁听案件庭审、参与执行,通过召开座谈会、寄送《法院信息》等方式,主动向代表、委员通报法院工作。认真贯彻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结合本院实际,会同县检察院出台《关于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会议的若干规定》,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讨论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公正审理各类抗诉案件,五年来共审结检察机关抗诉案件14件,其中维持8件,改判1件,调解撤诉5件。大力推进司法民主建设,认真做好人民陪审员选任和培训工作,2011一审普通程序案件陪审率88.8%,居全省法院第28名,全市第2名。

夯实工作基础,推进科技强院。在省高院和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我院的执法条件不断改善。审判办公综合大楼工程尾欠款1029万元全部结清,更新了办案用车5辆。加强司法警察技能训练,认真开展“警务安全千日无事故活动”,警队在全省司法警察工作考核中取得优秀等级。加强法院大楼和荷地人民法庭的安全保卫工作,配备了安检门、通道式X光物检仪、手持安检仪,更新了大楼的监控系统。加强信息化建设,投入资金240多万元,加强、完善了计算机局域网管理,实现了与省、市法院间计算机三级联网,开通了网络视频会议系统,新增机房信息存储备份相关设备,确保数据安全、稳定。建成数字法庭4个、远程视频提审室1个,并严格规范数字法庭的使用,2011年,我院案件录像率位居全省法院第24名,全市第1,为法院审判工作提供有力的科技保障

五、加强队伍建设,推进公正廉洁司法

注重作风建设,增强服务意识。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菇乡先锋”创先争优等主题实践活动,着力抓好法官“职业四要”落实,扎实推进司法作风大检查活动。不断完善《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等规章制度,严格考核,做到赏罚分明。对照《法官行为规范》《全省法院司法规范化建设主要工作要点》等工作纪律和要求,出台院风院貌巡查等制度,深入查摆问题,认真剖析,落实整改,切实推进法院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激励广大干警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努力把“人民性”落实到执法办案的每一个细节之中。

强化培训调研,增强司法能力。以推进学习型法院建设为抓手,以提高司法技能为核心,采取举办法官课堂、开展庭审观摩、裁判文书评比等多种形式,认真组织教育培训、岗位大练兵活动,促使法官队伍由知识型向能力型转化,特别是青年法官的司法能力和司法水平得到了进一步提升,省高院《法院信息》以《庆元法院依托“法官课堂”加强青年法官培养》为题作了刊登,五年来共有216人次参加了上级法院组织的各类业务培训。加强学术研讨,鼓励干警开展理论调研工作,仅2011年就完成调研课题、案例、论文等14篇,在《浙江审判》《丽水审判》上发表4,有效提升了推动法院发展的文化“软实力”。五年来,我院共有12个集体和15人次受到市级以上记功表彰。

结合主题教育,加强文化建设。我院以弘扬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作为法院文化建设的首要任务,以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等主题教育活动为载体,认真落实“五个严禁”,细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发动全院干警查找出廉政风险点111个,并制定了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运用重温入党誓词、发送廉政短信、建立廉政档案等多种形式,提醒干警要廉洁自律,筑牢拒腐防变的“防护墙”。为缓解广大干警工作压力、增强法院凝聚力,我院积极筹措资金,组建了多个文体活动小组,利用广大干警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特色实践活动,激发队伍活力。

各位代表,过去的五年,通过法院全体工作人员的辛勤工作,法院改革稳步推进,队伍建设明显加强,执法条件显著改善,各项工作有了长足的进步。所有的成绩,都是与县委的正确领导、县人大和各位代表的依法监督、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分不开的。在此,我代表庆元县人民法院,向长期支持法院工作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和深深的敬意!五年来,对于继续做好法院工作,我们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和体会

必须始终坚持依靠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的监督,积极争取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虚心听取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意见,以此作为不断加强和改进法院工作的动力,法院建设才能健康发展。

必须始终坚持为大局服务的指导思想,紧紧围绕县委和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和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不断增强全局观念和服务意识,法院作用才能充分体现。

必须始终坚持以“公正与效率”为主题,落实便民、为民、利民措施,努力提高审判执行质量和效率,法院审判执行工作才有立足之本。

必须始终坚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的精神,立足实际,积极探索法院改革的新思路、新举措,推动法院各项工作不断向前发展,法院事业才能永葆活力。

必须始终坚持以提高队伍素质为根本,大力加强队伍建设,法院和法官才能树立良好形象。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工作中还有许多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案件审判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虽然我院一些质效评估数据得到初步优化,审判质量数据仍不容乐观,任务还相当艰巨。二是司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目前我院新进人员较多,他们专业素质较高,工作干劲足,但化解矛盾纠纷、做群众工作的能力仍需得到进一步提升。三是司法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当事人“信访不信法”的现象比较突出,全社会尊重司法裁判、维护法律权威的意识有待进一步树立。四是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还未完全形成,破解执行难的工作任重而道远。对此,我们将立足自身,积极争取各有关方面的支持,尽最大努力加以解决。

今后主要工作思路

今后五年,是我县大投入大建设大发展的重大机遇期,也是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县人民法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按照本次会议决议要求,以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县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导,继续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抓好“八项司法”,继续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着力提高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水平,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和推进“五个庆元”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着重抓好以下工作:

一、围绕服务大局,要在能动司法上取得新进展坚持把服务发展作为第一要务,全面加强各项审判和执行工作,突出能动司法理念,为我县加快经济转型升级,增强综合实力提供司法保障。充分运用刑事、民商事、行政审判职能,依法妥善处理在加强宏观调控、扩大消费需求、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过程中引发的各类案件,服务大投入大建设大发展,推动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继续关注涉诉困难企业的生存和发展,服务和保障中小微企业创业创新;正确把握支持金融创新的尺度和力度,保障正常的民间融资行为;密切关注生态文明建设、林权制度改革、农村土地流转、高铁高速公路建设等社会热点;依法审理好各类涉农案件,及时、主动、有效地服务“三农”工作。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善于在审判工作中及时发现可能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为我县实现“两个翻番、两个跨越、三大改观”发展目标、推进“五个庆元”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二、围绕和谐稳定,要在保障民生上取得新突破。依法审理劳动就业、社会保险、教育医疗、住房消费等与民生关系密切的案件,保护涉案群体的合法权益,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深入推进诉调衔接机制,切实把人民群众的诉求作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重点,多途径化解矛盾纠纷;创新便民、利民、为民举措,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不断完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机制,继续深化执行“征信、查控、惩戒、监督、保障”五个系统建设,加快推进被执行人及财产的网上“点对点”协助查控机制建设,充分运用限制高消费、曝光执行等各项措施,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以解决当事人合理诉求、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为核心,完善信访案件化解长效机制。

三、围绕公正高效,要在审判管理上取得新成效。继续加强以质效评估体系为核心的审判管理,建立审判管理办公室,强化审判监督管理职能,进一步提高案件质量。完善大调解对接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党委领导、政府支持、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大调解”工作体系。完善“归档报结”制度,严格案件管理标准,扎实抓好档案数字化工作,逐步完成档案信息化建设。深入推进阳光司法,积极推进司法民主和司法规范化建设,以公开促公信。认真落实司法改革各项任务,确保司法公正高效。自觉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检察法律监督和新闻媒体等社会各界监督,不断改进工作,提升司法公信力。加强司法建议、非监禁刑社会调查评估等工作,推动完善社会管理体系。认真抓好人民法庭工作,完善办公设施,规范庭务管理,夯实基层基础。

四、围绕廉洁自律,要在队伍建设上取得新发展。认真组织开展“社会主义法制理念再学习再教育”、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和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着力解决在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司法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提升队伍整体素质。大力加强法院文化建设,推动法院文化创新和文化繁荣,加强正面典型的培育和宣传。继续加强学习型法院建设和“法官课堂”学习活动,创新教育培训方式,注重教育培训效果,不断提升司法能力。把廉洁司法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努力构建符合审判工作规律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突出抓好对审判权和执行权的监督,确保裁判公正规范,作风清正廉洁。进一步关心干警身心健康,加强法官职业保障,扎实做好法院安保工作,切实保障审判执行工作顺利进行。

各位代表,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在县委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代表大会提出的各项任务,着力在深化上下功夫,在落实上见成效,在巩固中求拓展,全力做好人民法院的各项工作,为建设“开放、低碳、殷实、魅力、和谐”新庆元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县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秘书处                    2012222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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