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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元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2014年)
时间:2015-04-16  来源:办公室  作者:  点击数:   分享到:

庆元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5312在庆元县

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庆元县人民法院代院长  林春阳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庆元县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人员提出意见。

2014年,县法院在县委的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指导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以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主线狠抓审判执行第一要务,以保障“寻梦菇乡、养生庆元”跨越发展为目标服务大局,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加强队伍建设,以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为抓手主动接受监督,各项工作取得长足进步,被省高院授予全省优秀法院称号。一年来共受理各类案件2505件(含旧存,下同),审(执)结2346件,同比分别上升17.8%18.2%。各项审判质效指标均处于合理区间值内。

一、注重审判执行,执法办案有成效

打击刑事犯罪,力保社会稳定。坚持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宽严相济打击刑事犯罪,共审结刑事案件219件,判处罪犯284人,同比分别上升10.1%16.9%。依法惩治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犯罪,审结强奸、抢劫、故意伤害等严重暴力犯罪以及盗窃、抢夺、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案件45件,判处罪犯63人。依法严惩危害民生犯罪,审结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4件,判处罪犯8人,并首次适用“禁止令”,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依法遏制毒品、赌博犯罪,审结毒品、赌博犯罪案件17件,判处罪犯31人,积极参与禁毒禁赌斗争。严惩职务犯罪,审结贪污贿赂和渎职犯罪案件11件,判处罪犯19人,推动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建立轻微刑事案件简易速裁机制,对危险驾驶罪案件集中开庭审理21次,审结103件,全部案件当庭宣判。115名具有从宽处理情节的初犯、从犯、偶犯和未成年犯依法适用缓刑,其中未成年犯缓刑适用率达83.3%

化解民商纠纷,力促社会和谐。注重案结事了,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审结民商事案件1364件,解决争议标的额17521万元,同比分别上升36.9%128.3%,一审民事可调撤率达79.8%。妥善审结婚姻家庭和继承纠纷案件232件,其中,涉东南亚婚姻案件11件,加大农村留守老人、妇女、儿童、残疾人的保护力度,促进家庭和睦。依法审结劳动争议案件10件,坚持劳动者权益保护与企业发展平衡保护原则,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审结各类侵权案件395件,依法制裁侵权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权和财产权。依法审结房地产案件56件,保障人民群众居住权益。依法审结民间借贷、担保等合同纠纷案件488件,涉案标的额达13394万元,同比分别上升96.0%108.5%,引导民间资本合理流动,维护金融秩序稳定。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和支持,司法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有效案件255件,深化诉调衔接工作机制,成功引调案件258件,诉前纠纷调解率达23.2%

强化职能转型,力推依法行政。实行行政审判相对集中管辖后,我院积极调整行政审判工作职能,将行政审判庭的工作重点转向非诉行政案件的审查与执行上,努力在非诉行政案件审查和执行中寻找服务中心工作的突破点和创新点。共审结非诉行政审查案件43件,同比上升115%,案件涉及社会抚养费征收、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市场监督管理等社会民生的多个方面。加大非诉执行力度,非诉执行标的到位率达80.6%。灵活运用“裁执分离”模式,支持“三改一拆”及“五水共治”工作推进,有力维护了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的强制力。召开府院联席会议2次,深化府院良性互动,进一步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不断优化法治环境,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加大执行力度,力争权益实现。执结执行案件720件,执行到位2254万元。实行执行备勤制度,确保接到执行线索举报后随时出警执行案件。深化信息技术运用,依托网上“点对点”执行查控系统,查询冻结被执行人银行存款231.5万元、股票基金53万元、车辆40辆、房地产22处。展了程序终结案件“回头看”活动,梳理历年来程序终结案件及达成和解协议后未履行完毕案件,将2029名被执行人身份信息导入执行查控系统,滚动查询被执行人可供执行财产,对查询到的可供执行财产,及时采取控制性措施恢复执行,共恢复执结案件260件。会同公安机关建立网上布控被执行人工作机制,查获被执行人3人。加大执行威慑和惩戒力度,完善执行案件信息与征信系统对接机制,共限制1298名被执行人参与政府采购、融资信贷以及乘坐飞机、高铁、列车软卧等高消费,在网上曝光老赖9人,司法拘留2人。

二、增强大局观念,服务中心有作为

全力支持中心工作。整合人力资源,选派干部深入重点建设项目一线,主动认领任务,协助破解政策处理难题。妥善审理社会关注度较高的聚众阻碍重点项目建设的案件,严肃惩处罪犯5人,对重点项目推进依法提供司法保障。出台《司法保障“五水共治”八条意见》,积极护航“五水共治”,对1家非法排污养猪场和2家污水外溢企业强制执行行政处罚。组织干警多次深入治水一线,与干群共商治水良策,通过开展法律宣传、清理河道、派驻“治水”指导员、筹措治水资金等实际行动,倾力支持“五水共治”。

助推地方经济发展。深化本院《关于为中小企业创业创新提供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见》,审慎审执结涉企案件510件,涉案标的额8978.5万元,对涉讼企业慎用强制措施,最大限度避免企业因陷入纠纷加重经营困难。根据法律法规的发展变化,对2013年编印的《涉企法律知识提示》进行修订,深入企业走访发送。一年来,走访企业56家,发送资料680份,对企业经营者和管理者进行法律知识指导,加强企业法律风险管理,避免企业内部管理、经营行为、经营决策等因素引发法律风险,助推企业创新驱动转型升级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配合社区矫正工作6名违反社区矫正相关规定的人员,及时裁定撤销缓刑或撤销暂予监外执行。落实刑诉法关于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对6名未成年人犯罪记录进行封存。在审理民间借贷案件中发现犯罪线索,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非法集资犯罪案件3起。落实涉诉信访改革要求,协助化解信访案件3件,配合移交第一批2件终结案件。发出司法建议3份,有效发挥司法建议对优化公共管理和社会治理的作用。开展法律进林区、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的“法律四进”特色活动,通过开展座谈、社区公益讲座、“赶集送法”、微心愿征集、全县中学生“天平杯”法律知识竞赛等活动,累计发放《青少年法律知识学习资料》等法律书籍14000余册。

三、强化司法公开,司法公信有提升

推进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制定《阳光司法工作操作规程》、《关于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管理办法》等制度,大力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开通案件信息网上查询系统,在立案大厅安装电子触摸屏,供当事人查询案件办理进展情况。设立大型户外LED全彩显示屏,公布庭审公告、诉讼须知、拍卖公告等信息,为司法公开提供新窗口。开通新浪、腾讯官方微博,在全市法院首次微博图文直播庭审。在门户网站公开录播庭审5次,案件庭审全程录音录像861件次,案件录像率达99.9%,上网公布裁判文书852份,开展公众开放日10次,召开新闻发布会2次,在各级媒体上发表宣传稿件180余篇,其中一篇荣获全省司法好新闻二等奖,让群众从更多角度了解法院工作。升级改版门户网站,全面公开法官基本情况、开庭排期、统计数据以及咨询、举报、信访投诉电话等信息,不断拓展司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力。

自觉接受人大和社会各方监督。牢固树立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意识,积极配合县人大常委会开展专项调研、执法检查等活动。坚持定期走访联络省、市代表委员,发送《代表委员联络专刊》和工作总结等材料,通报法院工作情况。主动邀请代表委员旁听案件庭审、现场监督案件执行。支持、配合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委会2。落实人民陪审制度,推进司法民主公开,实施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人民陪审员达到44名,其中代表委员担任人民陪审员15人,进一步优化人民陪审员队伍结构。组织人民陪审员业务培训2次,提高人民陪审员履职能力,一审普通程序陪审率达100%

四、夯实基层基础,司法为民有举措

丰富便民利民举措。立案窗口服务工作更加到位,推行预约立案、远程立案等便民举措认真文明接访,做好对当事人释法明理工作,避免引发不必要的涉诉信访,全年来信、来访22件次,未发生重复访和越级访,荣获巾帼文明岗称号。加强派出法庭和交通巡回法庭建设,方便群众就近快捷解决纠纷,共办理案件393件。扎实推进与周边三县的省际司法互助活动,各方互相协助调解案件21件,协助送达55人次,协助执行25次,涉边界纠纷无一申诉上访、矛盾激化。进一步规范司法鉴定工作,利用浙江法院对外委托信息平台,随机摇号选定鉴定机构,确保程序公正,办理完毕对外委托鉴定、评估、拍卖案件72件,依托淘宝司法拍卖平台,全面推行网络司法拍卖,成交金额689.4万元,为当事人节省拍卖佣金24万余元。试点涉案款物管理,制定《涉案款物管理办法》,为当事人退费和领取执行款提供更加便捷条件。

保障特殊群体权益。落实扩大指定辩护制度,依法维护和保障刑事被告人诉讼权利,29名被告人指定辩护人。积极争取县残疾人联合会支持,出台《庆元县残疾人司法救助基金使用管理办法》,与庆元县残疾人联合会设立了残疾人司法救助基金10万元,关心关爱身有残疾且因涉讼而生活困顿的当事人,彰显司法人文关怀。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22.3万元,为生活陷入困境的刑事被害人、申请执行人发放司法救助资金35.9万元。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实现建院以来全部档案电子化,当事人可实现远程阅卷和复制案件材料,设立电子档案查阅室,便利公众查阅,通过省高院电子档案一级达标评审。大力加强信息化建设,斥资近100万元进行计算机机房改造,实现了审判流程的完全智能化管理。以创建省级“模范司法警察大队”为契机,全面更新单警装备,进行标准化羁押场所改造,提高警务安全保障水平,顺利通过省高院法警总队考核,是全市唯一入围创建“模范司法警察大队”的基层法院

五、加强作风建设,队伍素质有提高

大力改进司法作风。根据规定动作不走样,自选动作有特色的原则,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作风建设专题教育月活动。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深入开展反“四风”活动,加强审务督察和正风肃纪行动,利用数字法庭视频对庭审纪律、司法礼仪等情况进行抽查,每周不定时进行明察暗访,对工作作风、工作纪律进行督察,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立改立行。向群众广泛征求意见,制定整改计划,“挂号”整改,“销号”解决,制定完善了审执流程管理、财务管理、车辆管理、档案管理等十余项制度,努力改进司法作风,密切干群关系。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突出第一责任,明确分管责任,强化一岗双责。每季度都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研究会,分析廉洁司法状况,部署廉政建设任务。坚持每案向当事人发送“廉政监督卡”,杜绝“金钱案、关系案、人情案”。注重发挥廉政警示教育作用,利用夜学、工作会议、“法官课堂”等机会,学习正反两面典型事例,及时传达纪委的监察通报,充分发挥身边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全院6个集体、9名干警获得市级以上先进荣誉。坚持任前廉政谈话和诫勉谈话制度,增强干警自律意识。开展廉洁司法活动卓有成效,我院妇委会被县纪委确定为县级廉政文化“进家庭”示范点。

强化司法能力建设。注重干警的业务能力培养,选派70余人次参加了各类业务培训。开展“法官课堂”学习8次,邀请大学教授、博士等高端人才5人进驻“法官课堂”讲学。出台《青年干警培养导师制度》,组织13名青年干警与资深法官结对,达到相互促进,共同提高的效果。组建调研骨干队伍,承担市级重点和一般调研课题各一个。开展学术论文研讨会,精选论文参加各级学术讨论会,有2篇学术论文荣获国家级学术论文研讨会三等奖。有8篇学术论文在各类省级法学论文研讨会上获奖。组织参加省法学会山区经济发展法治论坛工作出色,被授予组织奖。在省市各级刊物发表调研学术论文17篇,学术成果获得专业期刊肯定。

各位代表,法院能够顺利完成全年工作任务,离不开县委的正确领导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离不开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关心帮助。在此,我谨代表庆元县人民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取得发展进步的同时,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审判执行质量效率尚不能完全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仍有不小的提升空间。二是一批年轻法官逐步成长,但司法实践能力与化解复杂疑难案件还不相适应,化解矛盾纠纷综合能力有待提高。三是社会矛盾纠纷日趋复杂,法院工作任务重、要求高、压力大,保障又不够完善,出现人才流失问题。对这些问题,我们将立足自身,积极争取各方支持,尽最大努力认真加以解决。

2015年,我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县委十三届十一次全会决策部署,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落实司法改革措施,深化司法公开,践行司法为民,加强队伍建设,为建设法治庆元、平安庆元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发挥职能作用,服务庆元发展稳定大局

在推进经济转型升级、城乡统筹发展、重点项目建设、保障民生、完善社会治理等方面,勇于担责,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严格执行刑事法律,深入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打击刑事犯罪,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依法公正审理各类保障和改善民生案件,维护人民合法权益。依法审理各类商事案件,引导规范市场交易行为,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学习贯彻新《行政诉讼法》,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监督依法行政,依法保障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重点保障“五水共治”、“三改一拆”等重点工作。加强执行规范化建设,完善执行财产查控、惩戒失信等执行联动机制,综合治理执行难,切实维护胜诉权益。

二、强化审判管理,提高审判执行质量效率

按照中央、省市县委和上级法院部署,积极探索、稳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积极构建以审判流程管理为依托、质量效率评估为抓手、审判监督为保障的审判管理新机制,完善审判质效考评体系。整合人力物力资源,合理配置审判力量,人员配备和物质调配尽量向审判执行一线倾斜。大力加强审判管理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化应用培训,深入推进核心业务信息化应用,使干警会用、善用信息化手段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逐步开展大数据分析,抓好节点管理,实时监控异常波动案件质效数据,及时调整审判管理策略。

三、深化司法公开,更加自觉接受人民监督

坚持定期走访联络代表委员制度和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以更加主动的姿态接受人大监督和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全面推进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努力构建开放、动态、透明的阳光司法机制。坚持“依法可以公开的一律公开”原则,办好具有法院特色的门户网站,充分运用互联网、专网双重互动,扩大司法公开的内容和范围。加强信息宣传工作,通过举行公众开放日、新闻发布会、在线交流等形式,主动向社会公众发布重大案件审执情况和法院重要工作,及时回应涉诉舆情,畅通民意沟通渠道,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做好人民陪审员的管理培训工作,全力推进司法民主公开。

四、践行司法为民,提供优质高效司法服务

提升立案窗口服务质量,依法简化立案程序,坚持诉前登记制度,逐步实现立案审查制向立案登记制的转变,加强当事人诉权保护。加强人民法庭建设,不断完善巡回审判制度,依法扩大简易程序适用率,简化诉讼程序,方便群众诉讼。加强诉调衔接,推进司法确认工作,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一线。落实民本司法,争取社会各界支持,扩充司法救助资金,加大司法救助力度。落实涉诉信访改革要求,依法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继续深入开展“法律四进”活动,增强群众法治观念。深化与福建省毗邻三县的司法互助机制,合力打造为民司法新机制。

五、改进工作作风,确保队伍公正廉洁稳定

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扎实开展纪律作风专项教育整改活动,进一步落实各项整改措施,切实改进司法作风。突出党风廉政主体责任,落实一岗双责,不断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加强廉政警示教育,不断拓展教育载体,将法院文化与廉政建设紧密结合,推动廉政文化建设,提高法官廉洁自律意识。对司法腐败采取零容忍态度,绝不姑息护短,筑牢廉洁司法的坚实基础。进一步加强法院队伍专业化建设,积极搭建学习平台,围绕审判执行工作开展调研,提升司法能力。深化导师传帮带制度,着重提升青年法官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保障机制向一线倾斜,落实从优待警原则,留人留心,确保队伍稳定。

各位代表,新的征程、新的目标,我们深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将勇于担当,迎难而上,砥砺前行,为建设中国避暑胜地,加快打造“寻梦菇乡、养生庆元”,推动我县经济社会持续平稳较快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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