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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元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2015年)
时间:2016-03-11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分享到:

庆元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638在庆元县

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庆元县人民法院院长  林春阳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庆元县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人员提出意见。

2015年,我院在县委的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市中院的指导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3364件(含旧存159件,下同),审(执)结3166件,诉讼标的额48727.63万元,同比分别上升35.58%34.95%146.42%。同期结案率98.78%居全市基层法院第位,各项主要审判执行质效指标良好,总体运行平稳有序。

一、坚持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保障当事人诉权。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建设,为当事人提供立案便利和司法服务。落实立案登记制,对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敞开大门,立案登记3205件,当场登记立案率达98%,充分保障当事人诉权。联合县司法局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由值班律师为有需要的当事人提供免费的立案咨询和诉讼引导服务。出具立案调查令和协助查询函1501份,为当事人和律师到相关部门调取有关证据提供协助。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置查阅窗口,为当事人和律师提供电子诉讼卷宗阅卷服务,并可跨区域异地办理档案查阅。推行网上案款缴退费系统,1297位当事人通过预留银行账号直接收到诉讼费退费。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体现司法人文关怀,缓、减、免诉讼费33.31万元,让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

宽严相济惩治犯罪注重宽严相济,审结一审刑事案件203件,判处罪犯281人。依法惩治抢劫、涉毒、涉赌、食品药品安全等严重危害社会犯罪,25人被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对具有从宽处理情节的初犯、从犯、偶犯和未成年犯依法适用非监禁刑或免予刑事处罚,114人被判处缓刑,23人被免予刑事处罚,非监禁刑适用率为48.75%。审理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涉众型经济犯罪4件,维护经济金融秩序。审结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45人,保持反腐高压态势。协调县法律援助中心,为63名因经济困难等原因未请律师、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被告人,通知法律援助律师出庭辩护。建立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审理机制,集中开庭审理12次,审结89件,全部当庭宣判。

妥善化解民事纠纷。严格贯彻民事诉讼法及新制定的司法解释,审结一审民事案件848件,同比上升15.69%,民事调撤率57.38%,比全省基层法院平均值高出两个百分点。对于不宜调解、调解不成的案件,及时依法作出裁判,引导公众增强行为规范和法治意识。妥善审理人身伤害、劳动就业、教育、医疗、婚姻家庭等涉民生案件,加强对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的司法保护。审结劳动争议案件59件,引导建立和谐劳动关系。做好涉房地产企业纠纷系列案件受理、引调工作,妥善化解66件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系列案件,引导潜在业主参照示范诉讼结果与房产商自行和解。

监督支持依法行政。审结计划生育、食品安全等非诉行政审查案件18件,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切实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9月份以来,提前介入、主动约谈社会抚养费征收非诉案件被执行人48人(次),审查3件,审结3件,立案执行3件,恢复执行5件,执行到位21.59万元,执行一件,震慑一片,有力协作全县“违法生育专项治理”行动开展。推进行政申请强制执行的非诉案件“裁执分离”改革,4件裁定由县林业局组织实施,1件裁定由县国土局实施,实现行为类非诉执行案件全部裁执分离。强化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召开府院联席会议2次。

力破执行工作难。执行收案1095件(含旧存42件),执结1020件,同比分别上升48.73%41.67%,执行到位4950.83万元,实际执行率为33.66%居全市基层法院第。借助金融、公安等网上“点对点”查控机制,查询被执行人存款6005件(次),网上布控157人(次),协控到位43人。强化执行征信、惩戒机制,在市电视台法制栏目上播出“执行直通车”24期、完成“执行聚焦”2期,在全国法院执行系统中新录入失信被执行人信息482条,曝光失信黑名单39例,依法对25名被执行人采取司法拘留强制措施。适时开展集中执行专项活动,恢复执结历年积案245件。实行24小时执行备勤,节假日23次赴省内外各地拘传被执行人。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向34件执行案件生活困难的申请人发放救助金17.55万元。争取党政支持,成功变卖停产十年的浙江显丰食品有限公司所有资产,盘活土地资源10.25亩,涉案公司60件系列案件及工人欠薪、社保欠费纠纷一揽子解决。

二、坚持围绕中心,服务社会发展大局

助力经济发展。着力保金融、帮企业、促转型,审结一审商事案件1003件,解决争议标的额34373.61万元,同比分别上升76.27%130.72%。完善对涉困企业的差异化处置,准确执行立案登记制,加大协调化解力度,为党委政府帮扶解困,为企业走出困境提供有利条件。加强涉“三权”抵押贷款、农村金融改革等领域法律服务,共审结金融借款、涉“三权”抵押借款纠纷案件42件,运用担保物权特别程序快速审结金融债权纠纷案件27件,涉及标的额3763元。

依法保障重点工作。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强化对污染环境行为的惩治,加大生态和人文环境的司法保护力度,依法保障“六边三化三美”、“五水共治”等重点工作有序推进。适用“裁执分离”,对周觉钧文化艺术有限公司违建的600余平方米建筑物和其他设施进行腾空,交由县国土局拆除退还土地,有力支持“三改一拆”行动。

参与社会综合治理。探索建立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申诉案件制度,对违法闹访者依法判处刑罚,将涉诉信访纳入法治轨道。出台《信访积案化解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推行院领导包案等工作机制,要求拟推荐为县管干部、县管后备干部的干警必须负责化解1件以上信访积案,第一批9件涉诉信访案件全部落实到个人,培养干警担当精神,提升群众工作能力。主动接访6批系列非法集资案件集资户倾听诉求,配合党委政府做好资产处置方案风险评估工作,为集资户实现利益最大化提供司法路径。借助“大调解”工作机制实质性化解社会矛盾,注重诉调衔接,诉前引导调解337件,诉前纠纷化解率22.07%,位全省基层法院第三、全市基层法院第一。

三、坚持严管厚爱,加强法院队伍建设

规范审判权运行。实施审判执行精细化管理,完善案件质量评查机制,全年评查各类案件1275件,每季通报评查结果,加强整改落实,倒逼提升办案质量。1件案件因实体瑕疵被二审改判,1件因程序瑕疵被发回重审,二审改判发回瑕疵率为2.6%比全省基层法院平均值低一个百分点。坚持依法纠错,运用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3件。推进庭审记录改革试点工作,以录音录像代替书记员庭审笔录案件386件。29件案件采用简式裁判文书方式制作裁判文书,有效提升庭审效率和办案效率。规范刑事诉讼涉案财物处置工作,2012年—2015225件案件283笔涉案财物进行清理处置。

提升干警综合素质。扎实推进廉政建设,教育干警不贪赃、不枉法,诉讼服务中心争创省级巾帼文明岗。强化业务素养提升,选派140余人(次)参加上级法院组织的各类业务培训,7名外出培训回来的干警为全院干警授课,制作法治微电影1部。1名干警被聘为国家法官学院浙江分院兼职教师,1名干警获得“全市最美法官”荣誉称号。完成市级重点和一般调研课题各一个,15篇学术论文、案例获市级以上奖项或发表,其中1篇获第二届全国青年法官优秀案例评选活动优秀奖。

努力稳定法院队伍。高度重视法院骨干力量断层、人才流失严重等现实问题,针对收案大幅上升,同期审判执行一线因调动、退休等减员10人的情况,为缓解办案压力,出台细化干警转任规定,规范人员合理有序流动。整合审判资源,院庭长带头办疑难案“啃硬骨头”,有审判资格的干警全部调整到办案一线,审监、荷地、行政等业务庭,分担办理民商事案件。返聘1名经验丰富的退休法官,从事诉前调解和矛盾化解工作,缓解一线法官办案压力。

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方便群众就近诉讼,交通巡回法庭、竹口中心镇巡回审判点和荷地人民法庭共审结案件467件。努力改善法庭基础设施,抢搭司改前全省人民法庭建设末班车,荷地人民法庭审判业务用房建设项目经县发改局审批立项,并被列入省高院重点项目,争取2016年开工建设。加快信息化建设力度,“二标五简”高清数字法庭通过验收。完成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及院史室、羁押室、荷地人民法庭安检区升级改造。加强警务保障和安全防范,1名哄闹法庭的旁听人员被处以司法拘留,保持模范警队标准常态化,1名教练员入选全市法院司法警察人才库。

四、主动接受监督,不断增强司法公信

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监督。积极配合县人大常委会对法院依法履职公正司法情况的专项监督,对反馈的问题进行逐项整改。提请县人大常委会新任命人民陪审员15名,至此我院人民陪审员增至45名,其中县人大代表9名,人民陪审员帮助化解矛盾纠纷案件253件,参审案件310件,一审普通程序陪审率达99.36%全省基层法院第19位。走访联络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主动通报法院工作情况。

依法接受检察机关监督。支持、配合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检察机关派员出庭支持公诉刑事案件212件(次),对庭审活动实施法律监督。健全检察长列席审委会机制,确保法律全面正确实施。认真对待检察建议,依法审结抗诉案件1件,依法纠正一起发生在2001年程序错误、怠于执行的执行案件,共同维护司法公正。

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落实阳光司法,完善审判流程、裁判文书和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网裁判文书2076篇,率先在全省扩大执行文书上网公开范围,上网执行文书736对开庭审理的所有案件全程录音录像网站发布庭审录像14件,微博图文直播3次。举办新闻发布会、公众开放日等活动12次,组织300余人(次)走进法院、了解法院。推广涉讼资产通过淘宝网公开拍卖,成交17,总成交额3299.3元,平均溢价率6.79%,为当事人节省佣金92.42万元。在省高院、省律协组织的“千名律师评法院”测评中,我院得分(94.19)居全省第十位。

各位代表,院工作取得的成绩与进步,离不开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和帮助。在此,我代表庆元县人民法院向各位代表和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面对新形势和任务,法院工作还存在不少困难和短板:一是受立案登记制改革、经济下行压力持续等因素叠加影响,收案大幅上升,法官超负荷工作,一线干警身心疲惫,高学历法律人才引进难留住亦难。二是审判执行工作离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需求还有一定距离,干警司法作风、能力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法官断层现象仍然突出,青年法官限于司法经验、社会阅历等,还难以支撑疑难复杂案件处理。三是司法环境有待改善,缠访、闹访、暴力抗法或威胁报复法官及其家人现象仍然存在对此,我们将立足自身,积极争取支持,努力加以改善和解决。

2016年,我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在县委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坚持严格司法,推进公正司法,深化为民司法,为打造“寻梦菇乡、养生庆元”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坚持严格公正司法。认真履行执法办案第一要务,通过办案惩处犯罪、调处纠纷、化解矛盾,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顺应人民群众对权益保障的新期待,让司法更加贴近群众,更加注重从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上把握案件实体处理。坚持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相统一,实施好《刑法修正案(九)》,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等法律原则,强化证据裁判规则。严格执行新行政诉讼法,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深化“执行征信、执行查控、执行惩戒、执行监督和执行保障”五大系统建设,努力把当事人的“纸上权利”变为“真金白银”严格落实中央防止干预司法的“两个规定”,以实际行动守住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司法防线。

服务保障发展大局。围绕“寻梦菇乡、养生庆元”目标定位,密切关注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妥善处理破产、劳动争议、金融借款等案件,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对涉困企业进行差异化处置,不断积累司法经验,为企业走出困境提供多种司法路径。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推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完善,加强与乡镇(街道)、政法等各部门联系,努力为办好G20峰会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坚持依法纠错、依法救助、依法终结、依法治闹,建立完善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申诉案件制度,推动涉诉信访纳入法治轨道。争取支持,抓紧新荷地人民法庭建设,促进农村法治化水平提升。

注重司法为民便民。注重审执效果,高度重视教育、医疗、交通、劳动争议、食品药品安全等涉民生案件的审判执行工作。推进和深化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积极拓展服务功能,丰富服务内容,创新服务手段,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诉讼。顺应“互联网+审判”改革,推广“一站式”交通事故调处模式,探索家事审判新方法新模式。推广运用“律师服务平台”,为律师和当事人提供网上立案、网上送达、网上阅卷等一系列诉讼服务。努力提高群众满意度,做到群众深恶痛绝的事零容忍、群众急需急盼的事零懈怠。

努力打造过硬队伍。坚持党的领导,加强思想信念教育,引导干警坚守法治信仰,恪守职业道德,提升业务能力,忠实履行职责。继续高度重视骨干力量断层、人才流失现象突出等现实问题,力求通过采取严格服务期限、强化素质能力培养、提高保障水平等针对性措施,稳定和壮大人才队伍。顺势而为,稳妥推进司法改革,致力在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健全审判权内部运行机制、健全审委会制度等方面取得新进展。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贯彻好新修订的准则、条例。坚持从严治院、严管厚爱,从严惩处违纪违法行为,促进法官清正、法院清廉、司法清明。

自觉接受各界监督。认真落实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主动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加强与代表委员的日常联络,认真办理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邀请代表委员观摩庭审、见证执行。积极接受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民主监督、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不断改进工作。保障律师依法执业,重视律师提出的意见建议,推进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深化司法公开,继续完善审判流程、裁判文书和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突出公开和服务事项完善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不断满足信息化时代群众的多元司法需求。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以更加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不负重托、不辱使命,为我县打造“寻梦菇乡、养生庆元”作出法院人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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