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气预报: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设为主页 加入收藏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庆元县 > 司法统计数据 > 工作报告
庆元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2018年)
时间:2019-03-09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分享到:

2019年3月7日在庆元县

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庆元县人民法院院长 卢岳平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庆元县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8年主要工作

2018年,在县委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和上级法院指导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县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历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庆元发展大局,以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主线,对标先进、比拼一流,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打造过硬法院队伍,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6112件,办结6087件(含旧存422件,下同),同比分别上升13.1%和15.3%,法官人均结案305件,同比增加83件。月均存案工作量(1.19)、平均审理天数(29.7天)、申诉率(0.03%)等11项主要审判质效指标居全省法院前十。审判、执行综合考核均位列全市法院第一,实现历史性突破。

一、依法履行审判职能,全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宽严相济惩治犯罪,推进平安庆元建设。全年新收各类刑事案件151件,审结149件,判处罪犯239人。依法严惩抢劫、涉毒、食品药品安全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和群众安全感的犯罪行为,52人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严惩网络犯罪,审结黄德炜等20名罪犯伪装“白富美”网络诈骗案,维护信息安全、净化网络空间。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组建工作专班,制定实施方案,对全县近5年疑似涉黑涉恶相关案件、人员进行排查甄别,及时向县扫黑办通报,强化信息共享、联合打击。在从严惩处犯罪的同时,进一步强化人权司法保障,为26名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被告人商请法律援助律师提供辩护,对88名具有从宽情节的初犯、偶犯、从犯和未成年犯,依法适用非监禁刑或免予刑事处罚。

稳妥处理民商纠纷,推进和谐庆元建设。新收一审民商事案件3456件,审结3427件,诉讼标的额6.3亿元。依法保护公民人身、财产权益,审结涉生命健康、交通事故、财产损害赔偿、医疗损害赔偿、所有权确认等案件336件。深化互联网+家事审判方式改革,探索使用离婚财产申报制度,审结离婚、赡养、抚养、继承等家事纠纷案件244件,其中涉东南亚婚姻案件15件。依法维护市场交易安全有序,审结买卖、租赁、运输、装饰装修、物业服务等合同纠纷案件676件。依法维护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审结商品房买卖、建设工程等案件73件大力推进立案调解、诉中调解工作,民事可调撤率88.0%,居全市法院第一。

监督支持依法行政,推进法治庆元建设。依法支持合法行政行为,全年共审查国土、工商、自然资源、环境保护等非诉行政案件28件,裁定准予执行22件,裁定准予撤回申请6件。深入推进非诉行政案件“裁执分离”工作新机制,在国土、林业、环保等领域实现“裁执分离”全覆盖。注重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参与协调行政诉讼案件6件并取得良好效果。加强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召开府院联席会议2次,解答法律咨询、提供法律意见40余件次。与县法制办建立行政争议调解机制,成立行政争议调解中心,共同提高行政审判和依法行政工作水平,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

二、紧密围绕中心工作,服务庆元发展稳定大局

加强环境资源审判,推进美丽庆元建设。深入开展环境资源审判专门化建设,成立环境资源审判团队,负责审理涉环境资源的刑事、行政、民事案件。全年共受理各类涉环境资源案件38件,其中盗伐林木罪、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等刑事案件6件,民事及行政非诉案件32件。适用生态修复机制,审理我县首例刑事附带民事环境资源公益诉讼案件,在判处被告人承担刑事责任的同时,责令其承担生态环境修复费用及评估费用,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不断加强部门协作,联合县环保局成立环境执法与司法协调联动办公室,联合县林业局建立生态修复协作机制,设立庆元县生态修复基金,建立庆元县生态修复基地;联合县旅游局在百山祖、巾子峰、月山村、莲湖、西川等五个旅游景点设立旅游巡回审判点,开展巡回审判工作。

服务经济转型升级,推进活力庆元建设。树立谦抑、审慎、善意、公正的司法理念,服务我县民营经济发展,妥善审结涉企案件1198件,涉案金额2.5亿元。进一步加强破产审判工作,完善市场主体救治和退出机制,妥善审理“万欣印业”“佳缘竹木”等民营企业执行转破产案件。通过执行程序,妥善处置鑫光科技有限公司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实现申请人与被执行人利益最大化的同时,有效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持续提升金融审判能力,审结金融借款、保险、信用卡纠纷等案件262件,累计化解金融不良资产2亿余元。审慎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依法规制职业放贷人,有力维护金融市场秩序。

积极参与综合治理,维护社会健康稳定。坚持和创新发展“枫桥经验”,全力构建大调解格局。在诉讼服务中心增设劳动争议纠纷调解工作室、消费者权益保护调解工作室等调解机构,特邀劳动监察大队工作人员、“老娘舅”“美丽舅妈”人民观调员、心理咨询师、律师参与调解。大力开展诉调对接与立案调解工作,全年共引导、委托调解成功866件,司法确认案件864件,诉前纠纷化解率33.7%。全力推广“在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ODR),指导全县各调解组织,通过该平台共受理各类申请调解案件3520件,调解成功3507件,调解成功率99.6%。圆满完成关键节点信访维稳工作部署,建立健全本院院庭长信访接待制度,开展信访秩序整顿专项行动,全年共接待各类来信、来访71件次,排查涉稳风险案件10件。

三、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回应群众对司法新需求

“三大机制”建设对接“最多跑一次”改革,诉讼服务水平实现新提升。继续推进“大立案”“大服务”“大调解”三大机制建设,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当场立案率达99.0%。积极推进网上立案、微信立案、跨域立案、延伸立案,努力实现“让数据多跑腿,让当事人少跑路”,切实解决当事人问累、诉累、跑累问题。全面推广“浙江移动微法院”微信小程序应用,率先实现全县法律工作人员注册认证全覆盖,利用微信小程序立案319件,送达146件次。继续加强与福建松溪、政和法院司法互助协作,全年共开展跨省立案、执行协作271次,省际边际优势得以有效发挥。

不断健全综合治理执行难大格局,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实现新突破。全年新收执行案件2456件,结案2475件,同比分别上升22.3%、28.1%,实际执行率67.1%,执行到位标的额1.2亿元,第三方评估中,四项核心指标均已达标,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各项任务基本完成。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强化财产网络查控机制,发起银行、支付宝、微信、房产、车辆、出入境等信息查询55370次,反馈有效信息55358条,冻结被执行人账户存款495.5万元,查封房产140处、车辆157台。加强信用联合惩戒公布未履行生效裁判被执行人信息1600余条,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1142条,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招投标、贷款、投资经营、出境、高消费等行为,7名科级干部失信信息被纳入组织部人事档案。严厉打击拒执行为,司法拘留71人次,3名被执行人因涉嫌拒执犯罪被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加强部门之间协作与县国土局、住建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共同出台《关于完善法院对所有权瑕疵不动产司法处置机制的会议纪要》,合力破解困扰执行的所有权瑕疵不动产尤其是农民搬迁安置房处置难题,目前,已有9处所有权瑕疵不动产顺利启动司法处置;与县税务局形成《关于对被执行人房地产开展询价的会议纪要》,6处涉案房产通过询价机制确定司法处置拍卖起拍价,为当事人节省评估费用8万余元。网拍涉诉资产69件,成交额8038.3万元,平均溢价率37.6%,为竞买人节省佣金216.4万元。

“立、审、执”协同发力,民生权益保障再强化。依法保障涉民生案件当事人合法权益,妥善审结人身损害、婚姻家庭等涉民生案件926件,加强对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的司法保护力度。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畅通劳动者维权绿色通道,实行“快立、快审、快执”制度,全年共审执结劳务合同纠纷、追索劳动报酬纠纷等涉劳动争议案件414件,为414位劳动者追讨到劳动报酬694.4万元。持续对困难当事人提供司法救助,努力让生活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全年为困难当事人缓、减、免缴诉讼费24.9万元,向6名生活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9万元。

四、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全力推进司法公正高效

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按照上级决策部署,全面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遴选第三批员额法官1名,新招录法官助理2名,目前全院共有员额法官17名,法官助理19名,分别占中央政法编制的22.1%和24.7%。首批招录司法雇员21名,努力配齐司法辅助人员,尽量缓解审判辅助力量长期不足的问题。以员额法官为核心,组建立案、刑事、民事繁案、民事简案、执行、荷地等6组共16个新型审判团队。严格落实院庭长办案制,并在省高院要求的办案数的基础上增加办案量,入额院庭长全年共办结案件4342件,占全院结案数的71.3%。

进一步规范审判权力。在制度上,发挥专业法官会议在形成裁判共识、强化业务指导方面的积极作用,全年共召开各类专业法官会议8次,讨论疑难、复杂案件28件。落实“权责清晰、议事高效、监督到位、落实有效”的审判委员会制度,全年共召开审委会6次,讨论疑难复杂案件4件。不断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有力落实侦查人员、鉴定人员出庭、刑事案件律师全覆盖等制度,鉴定人、侦查人员出庭17人次,到庭率100%。强化审判监督机制,二审改判发回瑕疵率为零。在管理上,充分发挥大数据作用,每月通报承办人员审判执行质效数据,每季度召开质效分析会议,研究提升审判执行工作。进一步强化案件评查机制,每月公布案件评查结果并逐案跟踪督办。

强力推进“分调裁”改革。对民商事、刑事、执行案件,进行繁简“二八分流”,强力推进“分调裁”改革。出台《送达工作改进方案》,成立专门送达小组,引进邮政窗口常驻诉讼服务中心,推广使用电子送达平台,有效缓解送达难题。针对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的简易案件,通过诉前调解程序进行诉前分流。对确需开庭审理的简易案件,以智能语音识别系统记录的录音录像作为庭审记录,同时适用要素式庭审模式,强化当庭裁判和令状式文书适用,从而实现简案快审。一审案件简易程序适用率82.9%。针对疑难、复杂案件,加大精审、细审力度,完善庭前会议制度,组织当事人于庭前交换证据,发表意见,归纳争议焦点,为庭审做好准备,同时加强裁判文书释法说理,提高裁判的可接受度和息诉服判率。

五、自觉接受各方监督,全力加强自身队伍建设

全面从严治党治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扎实开展“两学一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思想大解放,干事大担当”等主题教育活动。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持之以恒改进司法作风。出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与责任分解清单》,清单式管理、项目化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强化监督管理,针对班子建设、司法业务建设、司法队伍建设开展督察48次,发布督察通报21期,评查案件5577件次。

自觉接受各方监督。认真贯彻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各项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认真接受县人大常委会对法院执行工作的专题监督,并根据审议意见和决定抓好整改落实。严格执行法院年度工作报告制度、法官任免制度,及时报告法院工作事项。落实定向联络人大代表工作制度,认真接受政协民主监督,主动走访联络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通报法院工作情况,邀请代表委员旁听庭审、见证执行。贯彻落实人民陪审员法新选任人民陪审员48名,因工作原因及涉嫌犯罪免去人民陪审员3名,一审普通程序案件陪审率达100%,推进司法民主,实现司法专业化判断与老百姓朴素认知的有机统一。依法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认真对待检察建议,坚持实事求是和依法纠错原则,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广泛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加强阳光司法,完善审判流程、执行信息、裁判文书、庭审直播等公开平台,上网裁判文书3396份,直播庭审1362场,庭审直播率92.8%,居全省法院第三。

继续夯实基层基础。加快信息化建设力度,不断推进标准化诉讼服务大厅建设,完善技术装备和信息系统配置。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有序推进拘留所远程视频提审系统建设。加强警务保障和安全防范,引进“束缚椅”等设备,维护刑事庭审安全有序的同时,进一步强化被告人人权保障。引进人脸识别系统,依托人防、物防和技防手段保障法院机关安全有序。

不断提升干警素质。做实做细主题党日活动,不断丰富党建载体。组织各支部开展“学习红船精神,凝聚筑梦力量”专题活动。联合福建政和、周宁法院开展“两省三市三县”党建共建活动。积极参与社区“双报到、共服务、当先锋”活动。全力支持工会、团支部、妇联广泛开展各类文体活动。搭建“庆法青年”沙龙平台,开展理论与实务交流,组织户外拓展训练,提升队伍凝聚力。举办法律职业素质提升班,深化岗位培训和专项培训。组织142人次参加各类业务培训,不断提升干警司法能力。举办第七届“中青年干警学术研讨会”,积极申报并完成省级重点课题3项,市级重点课题1项,4篇调研成果在省市获奖。荣立集体二等功、三等功各1次,1名干警被评为“全省优秀团员”, 2名干警荣立个人三等功。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县法院工作的发展进步是县委正确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监督、县政府大力支持,县政协以及社会各界共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庆元县人民法院向各位代表和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取得成绩进步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一是司法理念、司法能力、工作方法有待进一步提升,一些干警缺乏担当意识和攻坚克难精神;二是案多人少矛盾仍然突出,司法工作面临较大压力,干警加班成为常态;三是人才引进难留住更难,法官年龄和干部梯队断层现象突出;四是司法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执行不能等问题需全社会合力解决。对此,我们将立足自身,在各方的关心支持下,切实采取措施,努力加以改善和解决。

 

2019年工作思路

2019年,庆元法院总体工作思路是: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八八战略”为总纲,深刻领悟“丽水之赞”、深入践行“丽水之干”,大力弘扬“庆元精神”,围绕“发展提标年”工作主题,以开展思想建设年、质量建设年、作风建设年活动为载体,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落实司改举措深化“四项建设”,兑现“三项承诺”,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奋力建设美丽“大花园”、勇争最美“花骨朵”和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祖国70华诞。

一是坚持党建引领,学懂弄通用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加强政治建设,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增强“四个自信”,始终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人民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司法为民”诠释“庆元精神”,以“公正司法”践行“庆元嘱托”,把党的领导贯穿到人民法院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不断强化法院党建创新,为司法改革和执法办案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障

二是强化司法保障,充分运用司法手段服务我县经济发展。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宽严相济惩治犯罪,诉调结合化解纠纷,助力平安庆元建设。坚持“两个毫不动摇”,深入开展“服务企业、服务群众、服务基层”活动,大力加强产权司法保护,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依法审理破产重整、金融纠纷等案件,维护县域社会经济健康发展。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完善环境公益诉讼机制,更好服务保障美丽庆元建设。

三是践行司法为民,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司法需求。继续推进规范化、智能化建设,创新司法便民利民为民机制,当好司法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的排头兵。加强涉民生案件审判,妥善化解人民群众关心的就业、教育、医疗、养老等领域矛盾纠纷,让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坚持服务“三农”,妥善审理各类涉农案件,为乡村振兴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进一步健全执行长效机制,破除影响社会公平正义实现的最后一道藩篱。全面推广移动微法院,更好服务群众诉讼、法官办案和律师履职。

四是深化司法改革,着力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全面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充分发挥院庭长监督管理职责,不断提高审判质效和司法公信力。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准确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和速裁程序。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龙山经验”,深化案件繁简分流改革,打造递进式矛盾纠纷分层过滤体系

五是落实从严治院,努力打造庆元法院铁军突出政治建设,把讲政治体现在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上,体现在严格依法办案上,体现在服从党组织的决定上。坚持严字当头、全面从严、一严到底,严格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以零容忍态度惩治司法腐败,确保公正廉洁司法强化教育培训,大力推进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检察机关诉讼监督和社会监督。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法院将在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不忘初心、砥砺前行,为推进八八战略再深化、改革开放再出发,加快建设两个高水平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下一篇:庆元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2017年)
上一篇:下面没有链接了
主办:庆元县人民法院  地址:丽水市庆元县松源镇濛洲街199号
建议使用IE6以上,1024×768 以上分辨率浏览本站
浙ICP备19043242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