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元县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开展“法律四进”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庆法〔2014〕9号 )
时间:2014-03-31 12:04:51  来源:办公室  作者:  点击数:

庆元县人民法院

印发《关于开展“法律四进”活动实施方案》的 通 知

 

本院各部门:

《庆元县人民法院关于开展“法律四进”活动实施方案》已经院党组研究同意,现予印发。各牵头部门要根据《活动实施方案》制定相关工作事项的实施细则,各配合参与部门要积极配合将活动推向深入,活动过程中的亮点特色工作要及时总结报本院办公室。

 

                             庆元县人民法院

                             2014年3月6

 

庆元县人民法院

关于开展“法律四进”活动实施方案

 

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大力弘扬和践行新时期“庆元精神”,结合法院工作实际,以法律进林区、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活动为载体(以下简称“法律四进”活动),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法律宣传活动,密切法院干警与人民群众的血肉关系,形成人人在一线,个个挑重担的良好工作氛围。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落实“六五普法”规划,以“弘扬法治精神、共建和谐社会”为主题,大力开展“法律四进”活动,进一步增强公民宪法和法律意识,引导广大的人民群众依法办事,进一步提高我县法治化管理水平,努力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为加快推进庆元科学发展、赶超跨越,全力打造“寻梦菇乡、养生庆元”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目标:通过“法律四进”活动,着力提高林区干群依法决策、依法管理林权及其他涉林事务的能力;引导广大社区群众依法参与自治活动,提高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运用法律武器解决矛盾纠纷能力;培养和提高青少年法律素质,养成自觉学法用法的良好行为习惯;增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诚信守法观念和风险防范意识,提高依法经营管理能力。

(三)总体要求:一要深入开展提高全民宪法意识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宣传教育活动,使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深入人心。二是大力开展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与和谐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突出宣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治安方面的基本法律原则和制度。三是有效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内容的法制教育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依法维权,自觉履行义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四是大力开展法制文化建设,创新法制宣传教育载体,扩大法制宣传教育覆盖面和影响力,形成诚信守法、平安稳定、民主和谐的法制氛围,为建设“平安庆元”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任务和职责

(一)开展“法律进林区”活动,不断提高林区干群依法办事的水平。

1、深入林区,向林区群众发放《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资料,使广大林区群众在潜移默化中掌握法律知识。

2、深入林区开展法律咨询活动,发放征求意见函,倾听林区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

3、开展以案说法活动,精选历年典型涉林案例,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吸引广大林区干部群众参与,指引群众规范野外用火、林木砍伐、林业干部依法行政。

4、确定一名法制辅导员,通过上法制课的形式,加强林业执法干部的法律知识培训工作,并协助林业执法干部和护林人员深入林区,排查各项隐患。

“法律进林区”牵头组织部门:行政庭

配合参与部门:办公室、刑庭、荷地法庭、审判服务保障中心

(二)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促进和谐社区建设。

1、深入开展社区共建活动,在每个社区宣传橱窗上刊登若干期法制宣传栏目。

2、建立一支自愿者法制宣传队伍,不定期进社区开展法制宣传活动,适时举行社区法律知识竞赛。

3、结合各个时期热点、难点问题和发生在居民身边的典型案例,开展公益性法制讲座。

4、不定期组织法律服务活动,对社区干部进行法律知识集中培训,为居民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务。

“法律进社区”牵头组织部门:民一庭

配合参与部门:办公室、立案庭、民二庭、执行局

(三)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进一步提高青少年法律素质。

1、依托法院“公众开放日”活动,邀请在校学生旁听庭审、组织模拟法庭、参观院史荣誉室、举行座谈等各种形式,让学生近距离地感受法文化。

2、与县教育局沟通协调,推选一些法律知识渊博、政治立场坚定的法官担任学校的法制宣传员,适时到学校开展法制讲座,让中小学生接受法律启蒙和法律常识教育,培养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分辨是非能力,养成守法习惯。

3、推动学校教师、员工学法守法用法,做到依法执教育人。

4、通过举办法律知识竞赛,让青少年学生接受更直观、生动的法制教育。开辟法制教育室,为开展生动活泼的青少年学法用法实践活动提供场所。

“法律进学校”牵头组织部门:刑庭

配合参与部门:办公室、审监庭、法警队、荷地法庭

(四)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促进企业依法经营、诚信经营。

1、深入企业,了解企业法律需求,发放《涉企法律知识提示》,提高企业法制化管理水平,助推企业健康发展。

2、给进城农民工发放《劳动合同法》等法律资料,加强企业职工及农民工维权工作,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维护其合法权益。

3、审慎审理涉企纠纷,注重调解,慎用强制措施,积极为企业解决实际困难,最大限度避免企业因陷入纠纷加重经营困难。

4、深入重点建设项目走访调研,并通过司法建议等形式积极提供法律意见,公正高效地审理涉重点建设项目纠纷,力促项目建设顺利推进。

“法律进企业”牵头组织部门:民二庭

配合参与部门:办公室、民一庭、立案庭、执行局

三、时间安排及活动要求

(一)“法律四进”活动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组织发动阶段(20143月)。制定、下发实施方案,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要认真做好思想动员,使每个干警充分认识开展这项学习活动的重大意义和具体要求,增强参与活动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使干警以饱满的热情和良好的精神状态参加到活动中来。

第二阶段:活动实施阶段(20144月至201411月)。各部门要根据各自的实际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本院将把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各部门的岗位目标责任制,进行严格考核。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阶段(201412月)。本院将组织人员,检查验收活动建设情况,对活动开展好的部门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达到典型示范、滚动发展、整体推进的效果。

(二)活动要求:

1、加强领导,抓好落实。各部门应将开展“四进”活动作为本部门的重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抓好落实。要结合自身的工作实际,大胆探索,积极实践,创造性的开展“法律四进”活动。要坚持真抓实干,注重实效,严格考核,使活动扎实开展。

2、认真检查,加强督促。各牵头部门要制定实施方案,要做到每个阶段都有部署、有检查、有小结,确保实施方案落到实处。本院将组织人员以多种形式,实行监督检查。

3、培养典型,认真总结。各部门负责人是贯彻实施“法律四进”活动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要带头宣传、带头执行,做好表率,以实际行动带动全体干警积极投身到这一活动中来。同时,要通过多种形式、多种渠道,深入挖掘、广泛宣传活动中涌现的好的做法,好的典型,并结合年终总结,将在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的部门和干警予以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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