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 江 省 庆 元 县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本院定于2015年6月4日9时0分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听证审查案外人吴剑、吴妫与申请执行人周顺荣、被执行人王晓云执行异议一案。
特此公告
二О一五年六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