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防止领导干部在公款存放方面发生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的办法》(浙委办发〔2015〕8号)、《庆元县行政事业单位公款存放管理暂行办法》(庆政办发[2018]103号)规定,决定开展公款存放招标工作,欢迎符合条件的银行机构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 庆元县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资金存放采购项目。 二、招标项目内容 庆元县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资金存放采购项目(具体内容和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合格的投标人应符合《庆元县行政事业单位公款存放管理暂行办法》(庆政办发[2018]103号)第五条规定,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具体包括: (一)在 庆元县 设有分支机构; (二)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及重大违约事件; (三)监管评级达到一定标准,人民银行上年度综合评价达到B级及以上。 四、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 (一)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9年5月20日-2019年5月27日每天8:30-12:00,14:3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及地址:书面索取,各投标供应商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沈翠云,联系电话:13777690122(庆元虚拟网:680122),地址:庆元县濛州街道横城南路104号。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份,售后恕不退还。 五、投标报名时间、地点及需提供材料等 (一)投标报名时间、地点 2019年5月20日-2019年5月27日每天8:30-12:00,14:3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地址:庆元县濛州街道横城南路104号。 (二)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且提供联系方式: 1、营业执照、金融业务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竞标银行所属庆元支行经人民银行上年度综合评价B级及以上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六、投标起止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 (一)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9年6月4日09:30(北京时间) (二)递交文件地点:庆元县人民法院(庆元县松源镇濛洲街199号五楼会议室) 。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一)开标时间:2019年6月4日09:30(北京时间) (二)开标地点:庆元县人民法院(庆元县松源镇濛洲街199号五楼会议室) 。 八、联系方式 (一)代理机构名称:浙江鼎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管丽芬 联系电话:0578-2360555 传真:0578-2998875 地址:丽水市富岭街道中岸48号(原交警富岭中队) (二)采购人名称:庆元县人民法院 联 系 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578-6221638 地 址:庆元县松源镇濛洲街199号
庆元县人民法院 浙江鼎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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