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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万多元血汗钱不翼而飞 偷钱人竟是老友
时间:2016-02-16  来源:  作者:办公室  点击数:   分享到:

最近,五十多岁的吴大姐有件闹心事,自己辛苦攒积的2万多元血汗钱被偷,但万万没想到的是,偷钱的人竟是自己二十多年的闺蜜。

经了解,被盗人吴大姐初识文化,在县城某包子店打工。2014年让女儿帮忙办理了一张银行卡。每个月,吴大姐就将打工钱存入银行卡。2015年10月,吴大姐不慎将银行卡丢失,需要办理挂失,吴大姐这才得知自己卡里的2万多元钱早已不翼而飞,慌了神的她立马报了案。

经公安民警调取监控录像及吴大姐确认,陈某有重大犯罪嫌疑。民警立刻传唤陈某接受询问,陈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这个陈某不是别人,正是吴大姐二十多年的朋友。这次来庆元打工,俩人同住在陈某租来的房间,同睡一张床。吴大姐曾提出分摊房租,被陈某言辞拒绝了,对此,吴大姐一直心存感激。由于吴大姐没什么文化,便将银行卡及写有密码的A4纸放在一起,并放在抽屉里。

陈某家庭困难,有一个瘫痪的丈夫和一个孙子需要照顾,儿子又在外面欠了很多债,当她在抽屉看到吴大姐的银行卡和密码,想想自己的困境,便动了歪心思。2015年1月2日,陈某趁吴大姐没在家,便拿了吴大姐的银行卡到ATM机上分别取款100元、200元。后来怕吴大姐发现,陈某又将300元存回卡内,并将卡放回原处。

然而吴大姐对此毫无察觉,陈某又因生活所迫,于是再次大胆下手,于2015年1月17日至2015年10月6日分10次从ATM机提取现金共计20100元,分别用于购物、替丈夫买药和帮儿子还债。

“如果知道是陈某把我的钱拿去了,我是绝对不会报案的,她是我多年的朋友,也是我的恩人,不要我一分钱就住在她的房间里。她日子过得苦呀!要照顾瘫痪的老公,要带孙子,儿子又在外面欠了好多钱,再说她把钱都还给我了。”吴大姐在办案法官面前一直重复着说。

“我现在特别后悔,特别对不起我的好朋友,她原谅了我,还帮我写了刑事谅解书,还让我去她家过年!我怎么能做出这么对不起她的事情呢!”陈某在庭审时悔恨不已,并当庭自愿认罪。

经法院审理认为,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盗窃他人财物,计2040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缓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12000元,并将20100元发还被害人吴大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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