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到那么远你们都过来了”,被执行人甘某某见到执行人员后感叹。四小时汽车,三小时飞机,两小时火车,一小时大巴,庆元法院执行局干警经过10小时的奔波,前往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执行被执行人房产。 到钦州市,执行干警着手查实甘某某的房产,经调查,甘某某名下的两套房产均未办理相关产权证件,但已在相关部门备过案。与房管部门再三确认房产过户细节程序后,执行干警带领房产评估人员前往被甘某某房产处,进行实地勘察。 甘某某为规避执行,谎称不在家中。执行干警分批在被甘某某两处房产处蹲点,2天的蹲点,终于在市中心的住处等到了被执行人。甘某某见无处躲藏,配合执行干警完成房产的现场勘查,并承诺限期腾房。目前,两处房产正在评估处置中。 甘某某以资金周转困难名义,向杨某某等8人借款200多万元。因资金断链,未能在还款期限内偿还杨某某等人的本金及利息。杨某某等人多次催讨无果后,遂向庆元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甘某某偿还所欠本金及相应利息。判决生效后,甘某某仍拒不执行还款义务,杨某某等人依法向庆元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经执行干警查询,甘某某在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做生意,其下有车辆房产。庆元法院执行局立即查封了甘某某名下的车辆和两套房产。依法处置了甘某某名下的车辆后,远赴千里之外的广西钦州着手处置甘某某的房产。 千里执行,体现的是庆元法院破解执行难的勇气和信息,更是执行工作人员司法为民的初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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