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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法院办案标兵之四: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吴超英同志先进事迹
时间:2013-08-12  来源:浙江法院网  作者:  点击数:   分享到:

吴超英,男,19587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1982年进入法院工作,现任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正科级审判员、审判长。近十年间,该同志先后七次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公务员、省优秀纪检监察干部,1998年被荣记个人三等功一次,2006年被省高院荣记个人二等功一次,2007年被衢州市政府授予“十佳敬业奉献好干部”称号,2008年被衢州市政府授予“劳动模范”称号,2009年被授予全市法院“十佳优秀法官”和全省法院“十佳优秀法官”称号。该同志敬业爱岗、廉洁自律的事迹先后在《衢州日报》、《浙江法制报》、《人民法院报》、《中国审判》等刊物刊登,受到社会的广泛好评。

一、围绕党的中心工作,注重自身学习和世界观的改造

该同志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三个至上”的工作指导思想,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认真实践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忠实履行法官职责,在“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中表现突出。该同志牢固树立宗旨意识,爱岗敬业,恪尽职守,将审判工作与群众认可不认可、满意不满意联系起来。工作中多付出、冲在前,公正司法,不徇私情,严格依法办案。注重学习,注重团结协作,廉洁自律,严于律己,干净干事。该同志无论从事何种审判工作,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兢兢业业,任劳任怨。

二、精心审判,力求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

该同志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坚持“调解优先”原则,做到认真、严格、规范,他审结的案件量多质优,赢得了人民群众和同事的高度评价。他所办理的一、二审民事案件保持62%以上的调撤率,最多的一年审结案件151件,调撤率为73%2008年审结一、二审民事案件121件,调撤率为66%2009年审结一、二审民事案119件,案件调撤率为64%,是数年来该院调撤率最高,个人办案数最多的法官之一。20101月成立全市首个以其个人命名的调解工作室,该同志在调解工作室运行的7个月期间,已审结案件107件,其中调撤结案105件,调撤率为98.13%该同志自创的三项调解工作方法:信任基础法(把取得当事人信任放在首要位置)、0.618调解法则(充分熟悉案情,把握最佳调解时机)、1:1.5工作法则(充分估计难度,加大工作投入)在《浙江法院信息》上刊登后,获得广大同仁的认可和赞许,省高院齐奇院长还于2010526日专门作出批示:“向超英同志致敬!一分耕耘,一分收获,来之不易。”

除了保持高调撤率,该同志还非常注意跟踪每件调解案件的履行情况,对履行期限即将到期的案件及时督促履行义务人自觉履行。经统计,其个人调解工作室调解结案的案件自觉履行率在90%以上,最大限度地降低调解结案的案件申请执行问题。该同志工作中用真情赢得当事人信任,在棘手案件的调解中身先士卒,经常顶着烈日、踏着寒冰亲自勘察现场,解决争议焦点。为勘察一起溺水死亡案件的溺水地点,该同志不顾零下三四度刺骨的寒冷,涉水到江中勘察溺水地点,围观群众为其办案精神所感动,当事人最后也服判息诉。

该同志在多年审判实践中,摸索出一系列调解方法,其撰写的《调解之路止于至善》一文,被最高院和省高院采用,撰写的《调解──和谐解决纷争的艺术》等数篇论文获奖,成为全市名副其实的调解高手。该同志还结合实践中成功调解的范例,写出数万字的调解心得,并在数次全市民事审判工作会议上和受邀到各基层法院进行交流,指导调解工作,得到同仁们的充分肯定。

三、发扬团队精神,团结协作,共同完成审判调研任务

该同志积极协助其他同事开展工作,工作不分份内份外。如上诉人朱某等四人与被上诉人某市人民医院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该同志并不是合议庭成员,该案承办法官因案情复杂多次调解未果,要求协助,该同志二话没说,与承办法官到当地,经过细致入微地做当事人工作,案件得到了调处。事后,当事人写来感谢信,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章俊院长阅后批示:“工作方法、作风、态度不一样,案件的结果、效果就不一样。”类似情况还有许多。

该同志还积极参与一些重点课题的调研和重要文件的起草工作。2008年,参与了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民事诉讼调解工作的若干意见》和《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和诉讼调解相衔接工作的若干意见》的起草,推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建立和完善。参与调研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对经济运行和民事审判工作带来的影响,就民间借贷问题凸现、涉众型纠纷明显增加、劳动争议案件日益增多等问题专门形成《关于充分运用审判职能保障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专题报告》,引起了衢州市委领导的高度关注。2009年,参与起草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服务企业、服务项目、服务民生的若干意见》,提出40条司法应对措施,为全市法院有效应对金融危机和民生改善提供了有力指导。针对全市法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骤增的实际,积极参与调研,并形成《关于妥善处理劳动争议纠纷、为“三保”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专题报告》,衢州市委为此专门召开了24个相关部门参加的工作协调会,为协同化解劳动争议创造了良好的工作条件。该同志作为衢州市劳动模范社会事业专家服务团的一名成员,还为企、事业单位提供法律服务和扩大法制宣传作出了较大贡献。2008218日,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作出决定,在全市两级法院中深入开展向吴超英同志学习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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