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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庆元县人民法院审监庭庭长刘北平
时间:2017-06-13  来源:  作者:办公室  点击数:   分享到:

他身材不高,话语不多,但熟悉他的人都知道,他挺好接触的。

他曾经是一位人民教师,辛勤耕耘九载,所教学生遍布庆元各行各业。

他勇于担当,使冰冷的法律有了温度。他,就是2016年度丽水市法院系统优秀干警、庆元县人民法院审监庭庭长刘北平。

2015年下半年的某一天,已是庆元法院审监庭庭长的他被院长叫到了办公室。

“北平,你看一下能否帮民一庭承办一些案件,同时负责一下民一庭的工作”。

“好的。”刘北平爽快地答应了。要知道庆元县人民法院里从未有人同时负责两个业务庭的工作,而且民一庭案件是出了名的“烦”,大家都避而远之。

民一庭最接地气,最贴近民生,绝对是“讲述老百姓故事”的舞台:夫妻闹离婚、兄弟争财产、邻里有纠纷等等,都是民一庭的“头等大事”。处理得不好,老百姓不满意,法官可能里外不是人。

民一庭年轻法官居多,社会阅历相对欠缺。作为庭长,刘北平总是把那些社会影响大、案件事实难以查清或当事人难缠的案件都揽作自己的活。

吴某和毛某是民一庭的“钉子户”。在吴某第三次起诉要求与毛某离婚时,经法院判决解除双方婚姻关系,毛某与吴某及其父母就开始了漫长的财产纠纷诉讼之路。

刘北平主动接手了这个“烫手山芋”。案件审理期间,毛某曾多次到办公室扬言:“如果处理不好,让我和儿子无家可归,一定会出人命!”刘北平通过实地勘察,向国土局了解有关宅基地政策,对案件做到心中有数。同时多次走访原、被告家了解各自诉求。刘北平敏锐地意识到,不把双方矛盾彻底化解,只会“按下葫芦浮起瓢”。

最终,在街道调委会、村两委干部共同努力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毛某同意腾房并放弃要求宅基地,由吴某补偿毛某一些钱,且两人征地返还款问题也一并得到解决。至此,前后打了三年多的官司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作为审监庭庭长和民一庭负责人,刘北平每天还得接待许多不期而至的访客,办公室里热闹得和菜市场一样。面对各种情绪激动、口不择言的当事人,他总是先泡上一杯茶,让当事人喝一口热水,坐下来慢慢谈,再耐心地、不厌其烦地一遍又一遍向当事人释法明理。“我做法官的初心就是用心办案,用的是耐心、细心和诚心,毕竟群众利益无小事。”刘北平淡淡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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