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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为民感动当事人及家属 一封感谢信盛赞我院法官
时间:2011-07-26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分享到:

725上午,县法院接到一案件原告妹妹送来的名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好法官》的感谢信,信中说:“上述好法官从立案、开庭、审判等对当事人就像对自己的亲人一样,对法律条文细心解释,不管原告、被告,不管贫富一视同仁,人说清官难断家务事,而在那些好法官那里,不管大事、小事、烦琐事都被审理得满意而归。

事情还得从20098月说起,原告范某系庆元县竹口镇某村村民,年近六旬,省吃俭用攒下3万元钱准备建房。而这时,熟人陈某向范某的妹妹表示要购车需借钱周转一下。范某的妹妹心想既是熟人借钱时间又短,也能贴补一下家用,于是跟嫂子商量后,没告知哥哥,就经手将哥哥的这3万元钱借给了陈某。可是到期后,陈某一直借故不予返还。万分愧疚的妹妹无奈之下只好小心翼翼地告知哥哥,并作为委托代理人于20115月向法院起诉。

想到哥哥一受刺激有时就会晕倒的体质,妹妹是担忧、着急、愧疚、悔恨,百般滋味在心头。承办法官了解到当事人的情况后,在庭前交流、开庭审判中都尽量做到语气委婉,根据当事人的接受能力将深奥的释法析理说得深入浅出,将严肃的法言法语化做家常唠嗑,使范某紧张的情绪逐渐放松了下来。最后该案当庭宣判,判决陈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偿还原告借款本金36140元。

事后,当事人与其妹妹为法官公正审理、司法为民的工作作风深深感动,于是就有了开头的那封感谢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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