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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元法院集中传唤40余名被执行人旁听“拒执罪”案件庭审
时间:2019-08-27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分享到:

为提高执行效率,加强执行震慑力,庆元法院进一步加大对拒执犯罪的打击力度。2019826,庆元法院当庭宣判一起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案件,对被告人周某某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案件“终本”执行

20169月以来,庆元法院对周某某的4个涉及民间借贷纠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等执行案件陆续立案执行,标的本金达76万余元。执行案件承办人穷尽财产调查及执行措施后,未发现被执行人周某某有任何可供执行财产,因此4个案件依法作出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隐匿转移补偿款

20181月,周某某得知自己某块山林被庆元县城市森林公园建设工程征收,有18万余元的征地补偿款。2月初,执行案件承办人询问周某某是否有新的财产进行申报时,周某某没有如实申报。

之后,周某某向村里开具证明,申请将该征地补偿款打入其儿子账户。2018224,周某某与其子分三次领取补偿款,用于个人消费和偿还其他债务,致使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无法执行。

20187月初,执行案件申请人得知周某某领取了18万余元的征地补偿款,马上联系案件承办人。法院走访核实后,立即恢复执行程序。

态度强硬 拒绝履行义务

2018725,庆元法院执行局要求周某某履行还款义务,但周某某态度强硬,一直声称自己很穷,没有能力还款遂被采取司法拘留强制措施。拘留15天后,周某某仍然拒不履行还款义务。

因周某某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法院将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经庆元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2019826,案件开庭审理,经庆元法院审理后认为,周某某对人民法院的判决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遂作出上述判决。

庭审当日,庆元法院传唤了40余名被执行人现场旁听庭审,并进行法制教育。

庭审前,执行局副局长杨律俊告诫参加旁听的被执行人切莫心存侥幸,规避执行,不要聪明反被聪明误。同时讲解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和不如实申报财产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劝诫各被执行人及时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

在亲眼目睹周某某坐在被告席上受审后,旁听席上的被执行人近距离感受到“拒执”的严重法律后果,深受震撼。

庭审结束后,吴某某赶紧联系了执行案件承办人,现场还款1万元;李某某立即向执行案件承办人申报了财产。

法官说法

根据法律规定,周某某只要有钱就要支付司法确认的债务,但她却把钱用到其他的方面,造成司法裁定无法执行。像周某某一样的失信被执行人,常抱有“法院最多关15天”的想法和抗拒执行的心理,有能力履行而故意不履行,既损害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也妨害司法秩序,如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等待他们的将可能是最高七年的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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