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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元法院召开行政审判新闻发布会
时间:2019-09-10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分享到:

99上午,庆元法院召开行政审判工作新闻发布会。龙泉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黄明,县司法局副局长陈文仁,庆元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庆华等出席发布会。此次发布会由张庆华副院长主持。

发布会上,张庆华副院长针对《关于进一步完善行政诉讼管辖制度的规定》及《关于甄别处置行政诉讼滥诉行为的若干意见(试行)》的相关内容分别予以介绍。

《关于进一步完善行政诉讼管辖制度的规定》明确从915日起,丽水市基层法院行政诉讼案件的管辖模式调整为“异地交叉管辖”。即基层法院管辖的以庆元本地行政机关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除原告选择在庆元本地管辖外,将于下周起,由龙泉法院管辖。相应的,龙泉相关行政诉讼案件将由云和法院管辖,庆元法院管辖云和相关行政诉讼案件。

同时为方便当事人诉讼,原告选择龙泉法院管辖的案件,可直接向龙泉法院起诉,也可向庆元法院起诉,庆元法院将在3个工作日内将案件移送至龙泉法院。

为防止行政诉讼权利被滥用,维护司法秩序,促进司法公正,庆元法院出台了《关于甄别处置行政诉讼滥诉行为的若干意见(试行)》,如果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出于不合法、不正当的目的,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明显缺乏诉的利益或事实理由,以各种形式进行恶意诉讼、无理缠诉等行为,将被认定为滥用行政诉讼权利行为。

被认定为滥用行政诉讼权利行为的,将视不同情形可能面临不予受理、驳回起诉、按撤诉处理、缺席判决等处理。扰乱法庭秩序,符合《刑法》规定情形的,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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