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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元法院建立全省首个“巡河守护令”制度,并设立驻河长制办公室巡回审判点
时间:2020-09-26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分享到:

925日,庆元法院联合县司法局、县“五水共治”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举行驻河长制办公室巡回审判点揭牌仪式暨《关于责令破坏生态资源刑事案件罪犯履行巡河守护义务的意见》联合发布会。副县长吴秋标,县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黄明,县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叶莲,县司法局副局长郑韶平及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

庆元法院联合县司法局、县治水办共同发布《关于责令破坏生态资源刑事案件罪犯履行巡河守护义务的意见》。

发布会上,吴秋标副县长、黄明代院长一同为驻河长制办公室巡回审判点揭牌。

吴秋标副县长指出,庆元是瓯江、闽江、赛江三江之源,守护好这一江碧水,是庆元人民的责任和重担。司法、执法部门要积极落实习总书记“庆元嘱托”,通过建立健全生态司法保护和行政执法互动协调机制,探索出一条“生态+司法+执法”的保护道路。

黄明代院长表示,驻河长制办公室巡回审判点的设立实现了河道水生态领域的预防、处置、审判、修复一体化,进一步推动了本地环境资源审判专门化建设。县法院将进一步展现法院司法担当,持续助力建设“最生态窗口”。

郑韶平副局长向与会人员介绍了《关于责令破坏生态资源刑事案件罪犯履行巡河守护义务的意见》及“巡河守护令”制度,并表示县司法局将把巡河守护纳入社区矫正考察内容,严格落实“巡河守护令”制度,履行司法保障监督职能,助力实现庆元“水清、岸绿、景美”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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