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吴堂水,男,1970年6月8日出生,住庆元县安南乡安溪村新建路。
被执行人吴留兰,女,1972年9月29日出生,住庆元县安南乡安溪村新建路。
吴堂水、吴留兰应偿还吴某某等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款19.83万元及利息,庆元县人民法院已立案执行,至今吴堂水、吴留兰仍未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