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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元县人民法院关于浙K6136H长安牌轻型普通货车一辆的拍卖公告(重新一拍)
时间:2020-05-12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分享到:

浙江省丽水市庆元县人民法院将于2020年5月27日10时至2020年5月28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庆元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578/11,户名:庆元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浙K6136H长安牌轻型普通货车一辆

车牌号为浙K6136H,车辆类型为轻型普通货车,使用性质为非营运,厂牌型号:长安牌SC1026S4N4,车辆识别代号:269816,发动机号码:B61E025598,车架号:LSCBB23D1BG269816,座位5坐。初次登记时间:2012年2月,检验有效期:2020年2月,保险终止日期:2020年4月,行驶里程18.13万公里,燃料种类为汽油,排放标准国Ⅳ。

瑕疵说明:该车左侧前后轮胎无气,左后车门油漆脱落,整车多处刮擦,右前翼子板部分凹进去,内饰脏乱。该车有违章记录,具体以行政主管部门信息为准。

   标的具体情况以实物为准,法院不负责提供相关税务发票等票据凭证等,如有违章、年检、过户、单证补换,所涉及的一切费用由买方承担。排放标准以车管所实际检测数据为准,过户是否有限制的相关事宜请竟买人自行咨询落户地市车管所,慎重决定是否购买,拍卖人对此不负责任。

起拍价:3600元,评估价: 5028元,保证金:700元,增价幅度:50元及其倍数

二、竞买人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5日到拍卖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并经法院确认,成交后可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如委托手续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竞买活动视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20年5月26日17时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委托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统一安排看样时间为2020526日上午1030分至11时。)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程序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竞买人数不限制,一人报名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两人及以上竞拍的,价高者得。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申请实地看样,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本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或因标的物存在缺陷等引发的一切责任。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七、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0531日17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庆元县法院执行款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庆元县支行 账号:19825101040020884)。

九、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将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咨询电话:0578-6221653;

监督电话:0578-6221639;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联系地址:浙江省庆元县濛洲街199号;

                                      

庆元县人民法院

                                2020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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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庆元县人民法院  地址:丽水市庆元县松源镇濛洲街19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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