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气预报: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设为主页 加入收藏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庆元县 > 执行信息 > 执行动态
庆元县人民法院邀请人大代表参与案件执行
时间:2012-06-15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分享到:
   庆元法院建立人民陪执员制度,在全县20个乡镇街道所在的辖区内,相对固定地选择2至3名有基层工作经验的人大代表作为人民陪执员,参与到所在镇及其辖区内涉及的执行案件中来,由于人大代表来自基层、选自基层,是老百姓的“娘家人”,有较好的群众基础和公众威信,使许多棘手的执行案件由于人民陪执员的参与得到了及时解决。庆元法院将人大监督从被动式转化为主动式,这一举措不仅消除了当事人对法院工作的怀疑,又确保案件的顺利执行,取得了法律和社会的双赢效果。

  6月11日下午,庆元法院邀请了县人大代表作为“人民陪执员”,随同人民法院的执行员参与并见证了一宗相邻关系纠纷案件的执行过程。

  74岁的李大爷与63岁的孙大妈是邻居,两家人因孙大妈一家擅自对一面共有墙体的改建发生争执,经过多次协商未果最终诉之法庭。经过一审、上诉后,两家人达成了和解协议。这件事到这里看似已经告一段落,然而,去年12月23日,法院立案庭接到了李大爷提交的强制执行申请书。案件立案以后,执行局的工作人员多次到双方当事人家里走访,经过不断的努力,孙大妈终于按照调解书的内容完成了对墙体和排水设施的改造,但是李大爷却不肯承认。

  考虑到双方积怨深,抵触情绪大,为了防止事态的扩大,庆元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吴长松决定邀请县人大代表一同前往现场参与调解,并监督指导执行。代表们在查看了现场后,决定分头行动,两组人员分别做双方的思想工作。经过两个多小时的努力,双方终于握手言和,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下一篇:擅自出售被查封的房产 前房东被判入狱半年
上一篇:庆元法院执行局干警不辞酷暑八次走访 打通邻里间的那道“沟”
主办:庆元县人民法院  地址:丽水市庆元县松源镇濛洲街199号
建议使用IE6以上,1024×768 以上分辨率浏览本站
浙ICP备19043242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