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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六旬老人扫墓放花炮引发森林火灾被判刑
时间:2012-08-20  来源:中新浙江网  作者:  点击数:   分享到:
中新浙江网8月11日电 ( 记者 童静宜 实习生 郁丽娟 通讯员 叶英红 ) 六旬老人扫墓放花炮,火苗引燃森林火灾,烧毁幼树、毛竹4000多株。日前,浙江庆元法院以失火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一年零三个月,缓刑一年零十个月。

  今年4月3日中午,陈某带上香烛纸、打火机等祭品以及花炮三墩,去村边山场给亡父扫墓。陈某在墓碑前点上香烛、插上点好的香烟,用放在山上的铁锅烧纸。烧完纸之后,按风俗,陈某燃放起了花炮,待第一墩花炮放完后,陈某又将第二墩花炮摆放在杉树底下放了起来,不料花炮火星掉到杂草堆里,杂草堆迅速冒烟起火,火势蔓延了开去。陈某扑救无果后向亲友打电话求助。大火一直烧了3个来小时才被扑灭。

  经鉴定,过火有林地面积73亩(4.87公顷),烧毁林木立木蓄积56立方米,烧毁幼树2853株,烧毁毛竹1216株。

  法院审理认为,陈某违反野外用火规定,擅自在野外用火,引发森林火灾,其行为已构成失火罪。鉴于案发后,被告人陈某主动投案自首,且庭审中当庭自愿认罪,依法可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符合宣告缓刑的条件,对其可适用缓刑。

  故依法作出上述判决。(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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