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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雷”再响,庆元法院再掀“执行风暴”!
时间:2019-03-25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分享到:

3月18日,在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统一指挥下,庆元县人民法院启动“2019春雷行动”专项执行大会战,“炸”响了庆元2019执行工作“第一雷”。此次集中执行行动,共出警32人次,出动警车10辆

市中院政治部副主任、监察室主任丁志斌、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林生、县政协副主席夏家天及其他部门相关领导,部分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公证员、律师、媒体记者全程参与监督、见证本次行动。

庆元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卢岳平亲自坐镇指挥,通过实时视频连线全面、实时掌握执行现场动态,并作出相应指示。

在分管副院长一声令下后,执行干警分为6组,对失信被执行人撒开了一张“天网”。

老赖”无视腾房公告 执行干警强制腾房

庆元法院组织十余名执行干警,前往庆元县濛洲街道某路口,成功将涉案房屋进行腾退。

据悉,2014年3月,庆元县濛洲街道某村民委员会将新建的村委会综合楼底层店面两间承租给吴某某,双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2018年9月,因吴某某拖欠2017年至2018年8月的房租及水电费3万多元,多次催缴无果,该村民委员会向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协议,约定如若吴某某于2019年1月14日前支付所欠款项,则合同继续,反之,如未能按期足额支付欠款,则解除合同,同时吴某某腾空房屋,以上协议由法院出具的调解书予以确认。协议生效后,吴某某迟迟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该村民委员会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案执行中,法院先期已向被执行人吴某某发出腾房公告,责令3月17日迁出并腾空店面,但吴某某仍未履行义务。因此,法院决定强制腾房。

为保障此次强制执行行动能够顺利进行,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庆元法院针对此案认真分析案情,依案讨论研究,制定详细周密的执行预案。

18日下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证员以及执行干警一同前往现场,对屋内所有物品逐一清点、拍照并进行登记,公证员对物品予以公证整个行动有序进行经过2个小时的紧张作业,顺利将房屋腾空,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司法权威。

2个小时,成功“逮”住失信被执行人

执行干警林俊带着团队来到松源街道会溪村吴某的家中,这是一起标的额1.1万余元的请求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的案件。执行干警进屋却未能发现吴某的踪迹,经过2小时的努力,终于在一工厂找到吴某,并成功传唤。

据了解,2017年8月,吴某向朋友借款1万元,后经诉前调解后,吴某仍按时履行协议。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干警依法向吴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吴某还是“按兵不动”。

在司法拘留的压力下,吴某一次性偿还了1.1万元的借款及利息,案件得以终结。

为重点突破一批特殊主体或具有特殊案情的重大疑难案件,2月1日,丽水市中院出台《关于开展“2019春雷行动”执行会战的实施方案》,开展为期2个月的“2019春雷行动”执行会战

截止3月18下午17时,庆元法院“2019春雷行动”期间共拘传被执行人79人,拘留9人,罚款2人,罚款金额0.25万元。共执结案件116件,执行到位标的1928.5万元,成功强制腾退房屋1处,其中,涉民生案件8件,到位标的11.1万元,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在接下来的行动中,庆元法院将继续加大执行力度,严惩“拒执”行为,努力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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