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全局意识,提升服务大局水平。紧紧围绕“建设物质富裕精神富有的现代化浙江”的战略部署,提倡能动司法,防止“就案办案”、机械办案,自觉把审判执行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中来谋划,追求社会效果、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二是强化人本意识,完善便民利民措施。积极推进立案信访文明窗口建设,设立咨询导诉服务台,开展诉讼指导、诉讼风险告知、一次性清单服务。坚持快立、快审、快执,为困难群体开通诉讼绿色通道。加大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力度,对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当事人减、缓、免诉讼费,确保经济困难的群众打得起官司。积极探索预约立案、假日法庭、巡回审判和就地办案,回应人大代表建议设立竹口巡回法庭,方便群众诉讼。三是强化进取意识,提升司法能力水平。筹建审判管理办公室,严控审判流程管理,严格案件质量评查督导,严查案件数据信息,建立案件质量效率情况定期通报与解读制度。开展一系列岗位练兵活动,举行庭审评查、调解能手、办案能手、裁判文书各式评比,全力营造争先创优、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四是强化形象意识,树立队伍优良形象。创新法院廉政文化建设,积极探索制度管廉、科技促廉、文化育廉的新路,强化院风院纪日常督察,不断规范司法行为,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司法公正、廉洁为民的高素质法官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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