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4日,庆元法院以巡回审判的方式公开审理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也是该法院首次使用巡回审判车深入农村进行现场审判。据悉,巡回审判可深入社区、乡镇、田间地头及当事人家门口,就地审理、就地调解、就地宣判,有效解决了群众诉讼难题,打通司法服务“最后一公里”,同时也可以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此次审理的是原告吴某某(女)诉与被告吴某(男)的离婚纠纷案件。原告吴某英与被告吴某松于1990年登记结婚,之后生育有一女一子,现均已成年。两人自2008年开始分居至今,现吴某某提出双方感情已破裂,要求解除婚姻关系。因本案原、被告均系庆元县岭头乡龙洋村的村民,龙洋村地处偏远,交通不便,且涉及的纠纷类型具有普遍的法制教育意义,法庭决定将庭审现场转移至当事人家门口。当天,原被告双方的家属及村民、乡镇干部等共计20余人旁听了案件的审理和宣判。之后,双方当事人均表示同意调解。由于双方分歧较大,该案件将择日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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