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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法院第二期业务培训在庆元举行
时间:2018-07-09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分享到:

2018年7月5日7月6日,丽水法院第二期业务培训班在庆元举行全市两级法院干警共计120多人参加了培训。

7月5日下午3:10分,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冯宏伟作开班动员讲话,庆元县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蓝元福到会致欢迎辞。

冯宏伟主任在开班仪式上要求:一是认真对待,充分认识学习培训的重要性,大家一定要结合本职工作,深入交流探讨,为今后更好的工作“加油充电”。二是珍惜机会,切实提高学习的自觉性。三是严格要求,确保培训圆满顺利。

此次培训邀请了绍兴中院环资庭李志庭长,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庭陈建勋庭长来授课,两人都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审判实践经验。在授课中,两人分别作了《环境问题相关问题讲解》《环境民事公益诉讼若干问题的探讨》的专题辅导,内容紧紧结合当前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现状及难题,进一步夯实了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人员的环境资源法学理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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