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庆元法院执行局通过对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被执行人采取司法拘留措施,成功执结一起欠钱不还的民间借贷案。 2009年9月,原告沈某某诉被告沈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我院开庭审理后判决被告沈某偿还原告借款10万元及相应利息。因沈某迟迟不履行返还义务,2010年6月底,原告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因被执行人外出且无财产可供执行,该案程序终结。2012年初申请执行人向法院提供了被执行人沈某回庆元的信息,要求恢复对该案的执行。我院执行局法官及时与沈某取得联系,要求其积极配合法院执行工作,但沈某已无能力履行为借口,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彰显执行威慑力,2012年3月底,合议庭合议对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被执行人沈某采取依法拘留15日的决定。 在拘留期间,执行法官再次对沈某进行了思想教育,在执行威慑下,沈某承认错误,偿还了借款本金4万元,并对余款6万元及利息与申请执行人达成了还款协议。至此,本案执结完毕,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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