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养儿防老,可现年86岁的姚老汉膝下有两儿一女,却拒不履行赡养老人的义务。日前,庆元法院强制执结了该赡养费案件,让年老体弱的老人总算得到了一点安慰。 2005年11月,姚老汉因其子女姚某盛等拒绝承担赡养义务,无奈向庆元法院提起诉讼。后经法院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姚某盛等三人每人每年负担姚老汉稻谷200斤(市斤),生活费人民币200元,限每年的1月底前交付。 因近两年姚某盛等未履行义务,今年9月,姚老汉向庆元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被执行人姚某盛等履行调解书所规定的2011年至2012年的稻谷400斤,生活费400元。执行法官收到案件后立即联系被执行人姚某盛等,一边希望通过说服教育促使其主动履行义务,一边冻结了被执行人姚某盛的1000元存款。冻结存款后,执行员仍多次做被执行人工作,希望其主动履行义务,老人心里会宽慰一点。但外出打工的姚某盛多次寻找借口拒绝返乡,拒不履行赡养义务。执行人员于是对该存款予以扣划,强制执结了该起赡养费案件,其中400斤稻谷按2013年稻谷最低收购价格作价540元。 10月16日,坐在轮椅上的姚老汉从法院领走了这笔款项。 执行法官手记:赡养父母是子女的份内事。谁都有老的一天,子女们多尽孝心,不光是让老人老有所养,也是给自己子女以身作则的教育。“政府没喝我们一杯茶,每月给我们80岁以上老人110元,把他们养这么大,每年几百块钱的赡养费都不愿意付”,听到老人这样的伤心话,为人子女者难道就不羞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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