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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拒不履行 拘留所门前服软
时间:2014-03-28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分享到:

胡法官,等等,履行款我就送过来了!被执行人蔡某的姐夫赶到拘留所门前对执行法官说。114晚上7点多,庆元县人民法院在拘留所门前执结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

  被执行人蔡某与申请执行人周某本是好朋友,201253,因周某提议到蔡某郊区老家捡田螺,于是蔡某就驾驶摩托车搭着周某上路了,不幸路上与相向而行的吴某驾驶的拖拉机相碰撞,导致车辆受损,周某受伤。因协商无果,20131月,周某以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为由诉至庆元法院。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经审理查明蔡某负事故主要责任,需赔偿周某损失3.96万元,扣除已支付的2.5万元,尚应支付1.46万元。

判决书生效后,被告未按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履行,无奈,原告周某向庆元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承办该案后,经多次联系了解到被执行人蔡某抵触情绪较大且家庭困难。鉴于本案为涉民生案件,年末岁初之际亟需重点解决,执行法官遂从法理人情入手同时做申请人周某工作,周某最终将赔偿款降到1.2万元,放弃余款及迟延履行金,并同意分期付款。2014114,执行法官又一次依法将蔡某传唤到法院,但直至当晚630,蔡某仍坚持以无钱为由拒绝履行。该院遂决定对其采取司法拘留的强制执行措施,并通知其亲属。在带到拘留所门口时,亲属送来5千元。当晚7点,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蔡某答应在一年内支付剩余7千元。至此,在执行法官不懈努力下,该案得到圆满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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