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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元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2008年)
时间:2011-05-22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分享到:

庆元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093月 日在庆元县

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庆元县人民法院院长  苏一中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庆元县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人员提出意见。

2008年,我院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上级法院的监督指导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及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定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县委工作大局,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为维护我县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作出了积极努力。
  
 一、履行审判职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一年来,我院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着眼于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和促进社会全面进步,进一步强化司法职能作用,为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1342件(含旧存,下同),审结1183件,结案率为88.2%

加强刑事审判,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坚持依法严打不动摇的同时,准确把握、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和法治原则,推动“平安庆元”建设顺利进行。全年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111159人,审结107145人,结案率为96.4%。一是突出打击重点,依法惩处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抢劫、重大盗窃等严重影响社会治安、严重影响人民安全感的犯罪,共审结此类案件1321人。依法惩处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和受贿等职务犯罪,共审结此类案件1922,有力维护了市场经济秩序和国家机关的廉洁性。二是坚持罪刑法定原则,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确保判决经得起历史的检验。三是加强刑事司法领域人权保障,为6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被告人指定了辩护人。坚持“教育、感化、救”相结合的方针,继续抓好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审理工作,共审结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010人,其中对初犯、偶犯的未成年罪犯,本着有利教育的目的,分别情形单处罚金或者判处缓刑,给他们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四是通过公开开庭、公开宣判、典型案件报道、法律咨询等方式,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强化调节职能,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全年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673件,审结571件,结案率为84.8%;受理行政非诉案件36件,办结33件,审查率91.6%。一是依法妥善处理婚姻家庭、民间借贷及人身损害赔偿等与人民切身利益相关的民事案件,止争息诉,维护社会安定团结。二是立足化解和疏导矛盾,积极采用诉讼调解的方法解决纠纷,将诉前、诉中、诉后调解相结合,充分发挥调解工作的传统优势,做到了“案结事了”。全年民商事案件调解(含调解后撤诉)274件,占已审结民商事案件的47.9%。三是从推进依法治县进程的高度,积极开展征收社会抚养费等非诉行政案件审查,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同时,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对审判中发现的行政管理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2008年,我院在审理一起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时,发现问题并及时向县有关部门提出了司法建议,引起了县政府的重视。

加强审判监督,不断提高审判质量。认真贯彻“有错必纠”的原则,发挥审判监督职能,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全年依法受理再审案件3件(其中检察机关抗诉的2件),审结2件,其中判决维持的1件,调解结案 1件。狠抓案件质量评查,以二审改判率、案件文书差错率、投诉率等各项数据对每一案件进行质量评查,及时发现并纠正一些不规范的做法,促进办案质量的提高。全年共评查案件1256件,其中优秀等级1089件,良好等级的145件,合格等级的5件,不合格等级的10件,被追究的差错案有7件。

加大执行力度,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坚持以执行旧存积案为重点,以“清积”专项行动为契机,开拓创新,锐意进取,不断更新执行理念,改进执行方式,较好地完成了执行工作任务。全年共受理执行案件519件,执结470件,执结率为90.5%,执结标的达1869.81万元。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法院有关执行工作的会议精神,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执行方法和措施,制定工作目标,适时开展集中清理旧存积案专项行动,执结了一批难度较大的案件。二是加大执行宣传力度,积极宣传新民诉法,加强典型执行案件宣传报道,积极营造有利于执行工作的舆论环境和氛围。三是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及社会各界对法院执行工作的重视、理解和支持,努力构建“党委领导、综治牵头、法院主办、社会协动”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机制。是注重加强内部执行监督,加强执行权行使的制约,确保执行公正。

二、坚持司法为民,进一步提升司法服务水平

完善流程管理,加强案件监管。进一步完善审判流程管理规定,加强对案件从立案到归档的各个流转环节的监管,尽量缩短非审判审限用时,确保各个环节衔接顺畅、高效运行。

注重调解机制建设,促进“案结事了”。以化解矛盾为主线,更加注重调解机制建设,在案结事了上下功夫,2008年年初与县司法局联合制定《关于建立人民调解和诉讼调解衔接互动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在法院内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密切与村民委员会、调解委员会、司法所的联系与配合,着力构建人民调解和诉讼调解互动的多元化矛盾纠纷调处机制。

强化责任意识,认真做好信访工作强化申诉、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进一步完善信访工作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院领导对重大、疑难涉诉信访案件挂牌督办制度,落实“四定一包”责任制,确保信访案件得到及时、公正处理。积极探索建立信访工作长效机制,落实判后答疑制度,尽力预防和减少涉诉上访。进一步落实申诉、信访接待制度,对来访群众热情接待,积极疏导,对各类来信,做到及时办理,认真答复,确保事事有回音。全年共处理群众来信13件次,来访6人次,没有发生因接待不周等问题而引起矛盾激化、越级上访事件。

落实司法为民,方便群众诉讼。一是在立案大厅规范化建设基础上,进一步加强立案大厅管理,强化窗口形象建设,提高窗口服务质量。二是加大司法救助力度,认真贯彻新诉讼费用交纳办法,扩大缓、减、免交诉讼费用对象范围,对因被执行人确无履行能力而又生活困难的申请执行人适时给予救助,依法维护困难群体的合法权益。共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依法减、缓、免诉讼费13.75万余元,发放司法救助资金5.4万元。三是为“涉农”案件开通绿色通道,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积极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三、加强自身建设,提高队伍综合素质

开展主题教育,努力提高干警的政治素质。组织开展“深入解放思想、推进科学发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大学习、大讨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等一系列学教活动,坚持不懈地抓好宗旨教育、廉洁勤政教育、纪律作风教育和法官职业道德教育。在各项教育活动中,结合本院实际,制定了实施方案,成立了教育活动领导小组,认真查摆在纪律、作风及审判、服务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正确定位自身职能,合理制定整改措施,狠抓落实整改,收到了预期的效果,全院干警的政治素质得到了进一步提高。 

加强法官业务培训,全面增强司法能力。加强岗位技能培训,提高法官思考、沟通、表达的能力,增强发现、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加强对修订后的民事诉讼法、劳动合同法、物权法等新法律的学习调研,及时分析新情况新问题,调整思路,转变职能,准确组织实施。全年组织参加上级法院的各类培训20次,培训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55人次。

加强廉政建设,确保司法廉洁。认真执行省高院《全省法院领导班子成员防止人情关系对司法工作不当影响的若干规定》,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切实加强廉政警示教育,通过举办廉政讲座,组织干警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形式,帮助干警剖析思想作风、廉洁自律、遵章守纪方面存在的问题,筑牢廉洁从政的思想防线,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

四、自觉接受监督,不断改进自身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监督法》,增强依法接受人大监督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主动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日常联系和沟通,虚心听取他们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主动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法院工作部署和重大案件的审判执行情况,认真贯彻落实人大及其常委会相关决议、决定。正确处理好接受监督与依法独立审判的关系,进一步健全接受人大监督的各项制度,积极为人大代表依法监督司法工作创造条件。

各位代表,法院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县委正确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县政府大力支持、县政协民主监督的结果,是全县各乡镇、各机关单位以及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心、重视和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县法院全体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 

 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还存在许多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司法能力还不能完全适应日益发展的社会形势需要,部分干警与时俱进、创新创优意识不够浓厚、审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法院人难进,人难留,法官老龄化现象逐步显现,法院后备人才呈现青黄不接。三是对审判权、执行权的内部监督管理还存在薄弱环节,审判权、执行权运行诸环节的监督制约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四是法院信息化建设仍然比较滞后,还跟不上上级法院审判管理的要求,等等。对于上述问题和不足,我们将高度重视并积极采取有效的措施予以解决。

五、2009工作打算

各位代表,2009年,法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继续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坚定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县委工作大局,狠抓执法办案这一人民法院的第一要务,全面推进审判执行工作,切实加强队伍建设,稳步推进法院改革,维护我县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优质的司法服务。

着重是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更加注重服务大局,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深化对人民法院的政治方向、指导思想的认识,自觉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创新意识,主动融入全县发展大局,自觉服从服务于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加强调研,准确认识和把握全县经济发展形势,依法妥善处理好涉企纠纷和劳动纠纷,充分发挥法院审判执行职能在落实“保增长、抓转型、重民生、促稳定”工作主线中的积极作用;妥善处理金融危机背景下企业生产经营纠纷,慎用司法强制措施,促进企业生存与发展;依法严厉制裁破坏生态环境的各类违法行为,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依法妥善化解群体性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依法审理各类涉农案件,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和优质的司法服务;主动服务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协助相关方面处置涉及拆迁、土地征用补偿、施工等法律纷争。同时认真开展调研活动,进一步拓宽司法服务范围,积极为政府和企业建言献策、排忧解难、保驾护航

     二)更加注重司法为民,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 

深化落实“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方针,紧紧围绕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任务,全面推进审判执行工作。进一步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打击、遏制和预防犯罪,减少社会对抗;进一步加强民生案件审理工作,妥善化解劳动报酬、婚姻家庭、土地承包等纠纷,服务新农村建设;认真开展普法教育活动,充分发挥人民法庭作用,增强群众知法、守法、用法意识;进一步完善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加强调解工作,妥善调处重大、群体性纠纷,减少和化解信访矛盾,实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打好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的攻坚战,最大限度地实现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依法做好行政案件审判工作,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继续加大司法救助力度,确保经济确有困难的群众打得起官司。

     三)更加注重案件质效,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加强审判质效管理,进一步完善审判管理各项制度,优化审判管理运行机制、考核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深入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全面提升审判质量和效率;主动接受人大监督,进一步完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机制,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法院、旁听庭审,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和建议,不断健全接受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监督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大科技投入力度,不断提升信息化水平,积极推进办公信息化的整体升级,切实抓好电子(数字)法庭建设,逐步实现审判法庭同步录音、录像,增强法庭区域信息化功能,通过科技水平的提升来带动审判执行工作和后勤保障工作效率的提高。

      四)更加注重内部管理,不断提升司法规范化水平 

从规范庭审程序、督查司法礼仪、严格考勤纪律、约束业外活动等细节入手,进一步加强法院内部管理,不断提升司法规范化水平。一是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按规章办事,以制度管人。二是加强法院日常管理,以司法礼仪、司法作风、司法效能为重点,进一步改进管理方法,硬化管理措施,建立常态化管理机制。三是狠抓措施落实,层层分解任务、层层落实责任,推行工作问责制,确保每项工作有布置、有督查、有反馈、有成效。 

     五)更加注重队伍建设,全面增强干警司法能力 

牢牢抓住队伍建设这一根本,以司法能力建设为主线,全面加强队伍各项建设。一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认真贯彻全国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继续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使全院干警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牢固树立“三个至上”指导思想,坚定不移地为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服务。二是加强审判业务建设,以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为重点认真开展素质大培训、技能大练兵活动,组织司法理论和审判实务研讨,加强庭审技能培训,不断提高干警定纷止争能力。三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严格执行最高人民法院“五个严禁”和省高院“约法十章”等规定,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抓好廉政教育、廉洁自律和管理监督,逐步建立和完善使全体干警长期受教育、经常受提醒、不断受警示的工作机制,切实做到廉洁司法。

各位代表,维护公平正义、促进经济发展、保障大局稳定,人民法院责任艰巨、使命光荣。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在县委的领导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以更加务实的工作作风,更加振奋的精神状态,奋发有为,开拓进取,把法院工作继续推向前进,为建设“平安庆元”、“法治庆元”,为构建浙南闽北边际区域中心做出我们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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