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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知“赃物”还敢收购 143只鸭“压倒”鸭厂老板
时间:2016-04-13  来源:  作者:黎美  点击数: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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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购赃物的后果有多严重?近日,四旬的鸭厂老板大武(化名)因收购赃物——143只草鸭,而领刑又受罚。这正是:明知是赃物,故意压价买,以为得便宜,却陷牢狱中!详情且听分解:

  大武有一个鸭厂,平时以养鸭、卖鸭为生。去年10月初的一天,大武接到一个电话,对方声称有100多只鸭子想卖,问他要不要。“可以拿来看看先。”大武想看看鸭子,再决定买不买。

  去年108日凌晨,卖鸭子的人开着面包车来到了大武的鸭厂,只见100多只鸭子装在几个麻袋里,有好些鸭子已经被闷死。看到这一情形,大武不禁怀疑起来:一般卖鸭子的人,一个袋子不会装很多鸭子,因为这样容易把鸭子闷死,这次的难道这是偷来的?

  大武判断很准确,这其实就是一批偷来的鸭子。卖鸭的男子叫立东(化名),平时好吃懒做的,有小偷小摸的习惯。由于手头缺钱花,当立东看到他家附近居民志文(化名)养的草鸭时,似是看到了白花花的钱。

  看着志文的鸭棚没什么安全防范措施,大胆的立东便萌生了偷鸭子拿去卖的想法。随后,他联系了一辆朋友的面包车,作为运送鸭子的交通工具。

  觉得万事俱备,立东便迫不及待就开始实施他的偷鸭子计划。去年10月份的一天晚上,立东手里拿着几个麻袋,潜入了早已踩点好的鸭棚内,将180只草鸭偷走。

  随后几天,立东通过电话找到了养鸭的大武,想把偷来的鸭子脱手,期间有30多只草鸭被闷死,最后只剩下143只草鸭。

  正是因为觉得这批来路不正的鸭子有利可图,大武就努力把价格压低,最终以每只15元的单价将143只草鸭收购。

  经鉴定,被盗草鸭价格为每只67元,总计价值人民币9581元。案发后,立东赔偿了受害人志文损失12060元,大武也退赔受害人全部损失,并得到谅解。法院审理后认为,立东的行为已构成偷盗罪,一审判决有期徒刑十个月,罚金6000元;大武明知是他人盗窃犯罪所得的赃物而予以收购,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审判决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罚金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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