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4月份以来,60多岁的杨某在县城一经销店先后3次趁店主不注意偷走了17包香烟。近日,杨某被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5月3日上午7点多,有一名60来岁的老人来店里买5元钱白糖,我装好白糖后发现老人口袋很鼓,就叫他站住不要动,结果他跑了。”在松源街道星光路经营一家小卖部的店主范某说。 随后,范某查看店内监控发现,该老人趁其未注意从店内拿走6包烟,于是范某报了警。后来,范某查看之前监控又发现,该老人早在4月20日,在其店里以同样的方式拿了6包烟。8日后他又以同样的方式拿了5包烟。 县法院查明,杨某3次共偷盗17包香烟,价值大约一百元。县法院审理认为,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私密窃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予以确认。杨某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庭审中当庭自愿认罪,并已年满60周岁,依法可从轻处罚。因此,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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